商标数字证书 商标数字证书是商标代理机构要成为商标局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必须申请取得的,由国家工商总局政务外网身份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A中心”)负责审核、发放的,为保证使用网上申请系统在互连互通的信息交换时能正确标识实体身份的用户身份认证证明。 如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商标数字证书”制作完成后,将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刊登数字证书领取通知,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当到商标局直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直接领取数字证书,应当持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商标局计算机处领取;领取时,应当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前述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都应当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收到“商标数字证书”后,务必牢记“证书唯一信任号”,因为办理数字证书后续业务需要该号。 需提交以下三份材料: 1、代理机构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 2、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意】:上述三份材料均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公章。材料不齐全的,不能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文书写法:商标注册证领取介绍信 只要您是单位认证的代表,此介绍信中就没有模板可供参考。 介绍信 I +身份证号是**有限公司的正式雇员,并由该单位在*年*月*日委托给商标局,以获取商标注册证号** ***。 特此声明。 收件人签名 单位印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