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商标侵权之后企业名称如何处理 首先,商标侵权和企业名称属于两个不同的行政部门,彼此之间不受影响。 商标受《中华民国商标法》的约束,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企业名称受《工商管理实施条例》的约束,并具有区域限制。 1.除非它是驰名商标,否则为了保护其品牌免受损失,它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有关公司修改公司名称。 2.如果相关企业和商标不属于同一行业,则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无法要求企业更改名称。 如果根据商标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企业名称确实对商标有害,那么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可以依据商标法和反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确定是否需要侵犯企业名称的商标专有权。订购企业名称变更注册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则,但通常表示为“命令制止非法活动”。此时,办案机构可以参照《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总体状况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处理。 侵犯商标权而变更企业名称的判例 1.案件介绍 案号:(2010)浙江杭州知初字879号,原告北京XX太极教育技术有限公司,被告杭州太极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还从事MBA和MPA考试培训。他于2009年3月6日与原告签署了合作协议。作为原告在杭州的分支机构,原告授权被告在加入期间使用原告的付款``太奇""商标及相关荣誉,教师等在《合作协议》于2010年1月31日到期后,被告仍在对外宣传中强调使用``太极拳"",其招生指南直接抄袭了原告的招生指南。,优势,文化等是原告所独有的,这使人们错误地认为被告仍是原告在杭州的分支机构。在原告一再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发送律师函的情况下,被告仍然按照自己的方式行事。 被告的行为不仅构成对原告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的侵犯,而且还违反了诚实信用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原则,并向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因此,已向您的法院提起诉讼,以支持依法提起原告的诉讼并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声明: 2.被告被命令更改企业名称,且不得包含“ taiqi”一词; 3.被告被命令在《钱江晚报》及其网站上发表声明,并向原告道歉以消除影响; 4.被告被判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0元; 5.被告被要求负担原告的公证费和其他合理的诉讼费用10,000元人民币; 2.法律分析 将他人的商标附加到著名品牌名称的行为是商标侵权。如果相应的公司名称已使用他人的商标注册,则如果他人商标的突出使用也构成商标权的侵犯,将被判更改公司名称。不要侵犯他人的商标权。 3.判决结果 被告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到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更改了企业名称。更改后的名称中不得包含“ Taiqi”字样 4.律师的建议 注册公司名称时,请确保进行商标搜索以查看其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并尽快为您自己的公司名称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