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多少钱? 一.商品/服务项目的选择 虽然美国不限制提交申请的商品/服务的个数,但是由于美国主张“使用”原则,因此申请人在选择商品/服务时一定要限定为确实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切不可认为提交的商品越多,商标保护的范围就越广,从而选择一些根本没有在生产销售或提供的服务。这样做很可能会导致整个商标被撤销。 另外,美国虽然遵循国际尼斯分类,但是其商品服务项目往往比尼斯分类中的商品服务项目要求更加细化。比如,商品“计算机周边设备”是尼斯分类中规范的商品项目,但是该项商品在美国不能被接受,原因就在于商品“计算机周边设备”的范围太宽泛,不具体。如果要想被美国专利商标局接受,必须细化到“键盘、鼠标、调制解调器、扫描仪、打印机等等”。我们建议申请人在选择准备申请的商品/服务时,可以提供该商品/服务在行业内的通用名称,而不必刻板的按照中国商标局出版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提供的商品/服务名称来进行选择。 美国注册商标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使用 美国商标申请所需时间: 1.商标局大约需要两周的时间发布接受通知; 2.商标局将从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约9个月内完成初步审查; 3.初审的公告时间为3个月,您可以在美国国际注册商标中找到该商标; 4.完成整个商标注册的时间为12个月; 5.您可以在注册后开始使用它。 注册美国商标使用规则 在美国获得商标注册的方式可以是直接在美国申请并获得注册,也可以通过申请马德里商标的国际注册将保护范围扩展到美国。不论如何获得注册,并不意味着您可以放松身心。在到期日之后立即申请续签非常简单。美国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的使用有非常严格的规定。未能及时提交相应的声明将导致取消注册。 美国商标法中有关注册商标使用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必须定期提交的声明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均作了简要描述,以帮助企业。 1.必须提交的声明-第8条声明 《美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必须在注册后第六年届满之前的一年内,积极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商标使用声明。不使用它,不故意放弃商标声明。否则,商标注册将被撤销。 1.商标注册人必须主动将《商标法》第8条中规定的使用声明(或不使用正当理由声明)提交给美国专利商标局。 2.在期限内提交:(1)首次提交:自注册之日(根据1946年商标法进行注册)或公告之日(先前的合法注册)起5-6年。(2)后续意见书:在10年有效期期满之前的1年内,以及之后每10年的1年内。它可以与续订申请一起提交。(3)上述期限有6个月的延期(延期期间提交罚款)。 3.使用要求声明: (1)它声明商标已在商业中实际使用,并清楚列出了实际使用的产品/服务的名称。其他未实际使用的产品/服务将被删除。 (2)每类商品/服务都必须提供商标实际使用的样本。该样本必须能够证明该商标实际用于商品或服务的销售以及广告。 (3)声明必须由授权的签署人签署。注意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如果错误,则可能危及整个商标的有效性。 4.不使用正当理由声明:如果未在所有带有正当理由的商品/服务上使用该商标或未在所有商品/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则注册人可以提交一份声明,列出未使用的商品/服务的名称提供停止商标使用的时间和预计可以重新使用的时间,说明不使用商标的原因,并证明由于特殊的可豁免原因未使用商标,并且无意放弃商标。 其次,可以提交的使用声明-第15条声明 1.无争议的注册是注册商标,商标注册,注册人的所有权和专有权的明确证明,并且在某些情况下不可撤销。 2.要满足的条件: (1)仅可在商标注册后连续5年实际使用且仍在连续使用的商品/服务上获得; (2)没有最终裁决会损害注册人的所有权和注册; (3)在USPTO和法院中,没有关于商标权的未决争议; (4)商标不是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 3.提交时间:可以在任何五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提交。可以将其与第8条声明或续展申请一起提交。 III。为扩展保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而必须提交的声明-第71条声明 根据《美国商标法》第71条,国际注册商标的续展应通过国际局处理。但是,商标所有人必须及时在美国提交使用声明或非正当理由声明。扩展保护将被撤销。 第71条声明的内容,要求,期限和延期与第8条声明基本相同。但是,应注意,提交声明的截止日期是美国注册日期,而不是国际注册日期。 第四,连续3年停止使用构成商标放弃 《美国商标法》规定,如果停止使用且无意恢复使用,则该商标被视为放弃。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实际上是对该商标的放弃。 综上所述,为了维持美国商标注册的有效性,不仅要实际使用商标,而且要保存使用证据,还必须注意提交使用说明的截止日期(或委托专业办公室提醒和处理)根据要求提交相应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