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人是否有权禁止他人使用其商标的范围大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商标即构成侵权。 、商标注册禁止使用的标志有哪些? 房东: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0条,以下标志不得用作商标: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和勋章相同或相似,并且与特定地点的名称或名称相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的标志性建筑的图形; (2)与外国的名称,国旗,国旗和军旗相同或相似,除非该国政府同意; (3)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名称,旗帜和标志相同或相似,除非得到该组织的同意或不容易误导公众; (4)除授权商标外,它与表示控制和保证的官方商标或检验标志相同或相似; (5)与“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名称和标志相同或相似; (6)有种族歧视; (VII)夸张的宣传和欺骗; (8)危害社会主义道德或其他不利影响。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已知的外国地名,不得用作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被排除在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范围内;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第11条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 (1)仅此产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和其他特征; (3)缺乏特色。 前款所列标志如果使用后具有鲜明的特征并且易于识别,则可以用作商标。 第十三条申请相同或相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或翻译,可能会引起混淆,并且未注册并禁止使用。 申请其他或不同产品注册的商标是他人在中国注册的,会误导公众并引起注册人利益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或翻译。驰名商标的损害可能没有被注册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