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权质押 商标权的质押需要由北京国家商标局处理,专利权的质押需要由国家专利局处理,国家专利局可以自己处理,也可以由代理机构处理。当地工商局无法处理 商标质押怎么办理 我国《担保法》第75条第3款规定,可以保证“可以依法转让的著作权中商标,专利权和财产权的专有使用权”。本条款为商标专有权的质押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这种好处刚刚被中国的商业运营商所认可,那些带头的人可能已经尝到了好处。对于银行而言,商标必须独立于合法资产的可识别部分,商标评估是一种方法。 商标质押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取得国家商标局核准的“商标注册证书”,可以依法转让商标专用权(明确产权),商标价值由评估机构评估具有资产评估资格; 2.企业至少连续三年盈利,在行业中具有相当规模,具有稳定的产品和市场,并具有标准化的管理和财务核算。 3.该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或者是各省市著名商标(必须在有效期内),并且已经使用了三年以上; 4.企业,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以及股东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记录。 商标质押贷款的流程: 1.企业和银行均达成商标贷款意向; 2.企业或银行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来评估商标的价值; 3.银行和企业签署贷款意向书; 4.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商标质权书,取得质权证书。 5.银行获得质押证书后,将钱借给企业,有些银行需要第三方机构在贷款过程中提供担保。 要在商标局注册商标权的材料: 1.商标专用权质押的注册申请(您可以在一个申请中指定多个需要质押的注册号); 2.质权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受年度检查); 3.“商标注册证书”的副本,如果注册人有变,还应附上相关证书的副本; 4.商标质押合同和主合同的正本或经公证的副本(如果合同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上相关的授权文件); 5.由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发布的商标评估报告; 6.提交双方签发的商标代理人委托书。 如何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 商标权注册申请 如果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质押其专有权使用注册商标,质权人和质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在商标局注册质权。 质权登记的申请应由质权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质权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没有永久居留权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应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质押是在商标局处理质押注册时建立的。 (1)提交的申请文件: 1.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抵押权和商标专用权登记申请书”; 2.质权人和质权人的主要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副本; 3.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主合同和质押合同的正本或经公证的副本; 4.如果直接处理,则应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给商标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5.注册商标注册证书的副本; 6.承诺商标专有价值评估报告。质权人和质权人双方已就质押商标的专有权价值达成协议并提交有关书面批准文件的,申请人可以不再提交; 如果以上文件是外文,则应同时提交其中文翻译。中文译文应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名并盖章确认。 (2)具体要求 1.根据应用要求一一填写,并且必须打印或打印。如果质押多个商标,则在一项申请中应指出,相同和相似的商标必须一起质押。 2.商标质权登记申请书应当加有质权人和质权人的印章,或者有质权人和质权人的签名。邮票。 3.注册商标专有权保证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质权人和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和地址; (2)担保索偿的类型和金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质押注册商标清单(列出注册商标的注册编号,类别和专有期限); (5)担保范围; (6)双方同意的其他事项。 4.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主要合同和质押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果法定代表人签字,则需要随附该人签署合同的特别授权文件。 (3)收到质权和商标专用权注册证明 如果注册申请完整且符合要求,商标局将接受。接受日期为注册日期。商标局应当自注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双方签发《商标专用权质押注册证书》。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书载明:质权人和被质权人的名称(名称),质押商标注册号,有担保债权的数额,质权登记期限和质权登记日期。 “商标专用权和誓约注册证书”可以直接从商标局获取或邮寄。直接收到的,应当由质押登记人或其授权人员收取。证人应携带其身份证和有关授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