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质押 商标承诺需要专业的评估公司来做! 商标质押注册 1.制定该程序是为了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其次,商标质押注册机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专门办理商标专用权的质押登记。 3.质权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使用该商标的专有权,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登记人为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质权人和质权人。 第四,申请商标质押注册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根据需要填写“商标专用权质押注册申请书”(随附申请表); (2)质权人和质权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发证机关确认并加盖公章); (3)质押合同的副本(外文应附中文译本,以中文译本为准); (4)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书”的副本; (5)如果委托代理人进行注册,则应提交委托书(共同申请人); (6)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如果以上证明文件不正确,则申请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五,商标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权人和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和地址; (2)承诺的理由和目的; (3)质押商标和质押的期限; (4)质押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5)双方同意的与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6.如果申请人根据本程序第4条提交的申请文件不完整,则登记机关应要求申请人进行更正。任何更正或不符合要求的更正将不被接受。如果 拥有完整的申请注册文件且申请程序符合规定,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将接受。接受日期为申请日期。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 质押登记申请应当由质权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质权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没有永久居留权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应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质押是在商标局处理质押注册时建立的。 (1)提交的申请文件: 1.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抵押权和商标专用权登记申请书”; 2.质权人和质权人的主要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副本; 3.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主合同和质押合同的正本或经公证的副本; 4.如果直接处理,则应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给商标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5.注册商标注册证书的副本; 6.承诺商标专有价值评估报告。质权人和质权人双方已就质押商标的专有权价值达成协议并提交有关书面批准文件的,申请人可以不再提交; 如果以上文件是外文,则应同时提交其中文翻译。中文译文应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名并盖章确认。 (2)具体要求 1.根据应用要求一一填写,并且必须打印或打印。如果质押多个商标,则在一项申请中应指出,相同和相似的商标必须一起质押。 2.商标质权登记申请书应当加有质权人和质权人的印章,或者有质权人和质权人的签名。邮票。 3.注册商标专有权保证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质权人和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和地址; (2)担保索偿的类型和金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质押注册商标清单(列出注册商标的注册编号,类别和专有期限); (5)担保范围; (6)双方同意的其他事项。 4.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主要合同和质押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果法定代表人签字,则需要随附该人签署合同的特别授权文件。 (3)收到质权和商标专用权注册证明 如果注册申请完整且符合要求,商标局将接受。接受日期为注册日期。商标局应当自注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双方签发《商标专用权质押注册证书》。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书载明:质权人和被质权人的名称(名称),质押商标注册号,有担保债权的数额,质权登记期限和质权登记日期。 “商标专用权和誓约注册证书”可以直接从商标局获取或邮寄。直接收到的,应当由质押登记人或其授权人员收取。证人应携带其身份证和有关授权文件。如果将其委托给商标代理机构,商标局将向商标代理机构邮寄或颁发“商标专用权和质押注册证书”。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尽,准确,以确保邮件已交付并易于联系。 2.如果质权人的名称与商标局文件中记录的名称不一致,并且无法提供相关证书来证明其是注册商标的所有者,则商标局将不会注册。 3.如果签订合同违反法律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商标局将不会对其进行注册。 4.如果在到期日之后,商标专用权已被撤销,取消或未续期,商标局将不会对其进行注册。 5.如果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或冻结,商标局将不会对其进行注册。 6.如果正在使用注册商标作为质押的专有权,并且正在允许他人使用该商标,并且我们的办公室尚未做出审查结论,则质权人同意质权人应继续处理上述申请,应提交办公室发出书面同意文件;如果质权人不同意继续该程序,质权人应将上述申请撤回我局,然后向该局申请质押登记。 如果我们的办公室已经批准了将注册商标用于抵押的权利以允许他人使用该记录的申请,则质押者还应向该局签发书面文件,以表明我们知道记录的相关内容。 7.当质押的注册商标有多个时,质权的注册期限不得超过在提交质押注册申请时其专有权先期失效的商标的专有权期限。 。如果质权人同意质权注册的期限超过某些注册商标的特殊期限,则有必要将其书面同意文件提交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