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商标权是一种知识产权 商标版权专利统称为知识产权 如何理解和适用《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商标法》第52条第1款,确定商品或服务是否相似,并应根据公众的一般判断作出全面的判决。对商品或服务的了解;使用“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和“不同形式的类似商品和服务”作为判断相似商品或服务的参考。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依照《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按照计算方法计算赔偿金额。由权利人选择。 第14条根据《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侵权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商品的单位利润之和计算得出;如果无法确定商品的单位利润,则计算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 第15条《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侵权造成的损失可以基于侵权引起的商品销售减少或侵权商品和注册商品的销量减少。商标商品单位利润产品的计算。 第十六条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或侵权人所遭受的损失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应当事人的请求适用《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或根据他们的权力第二款的规定确定了赔偿额。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人民法院应考虑侵权的性质,期限和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许可费的金额,类型,时间和范围。商标许可的费用以及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其他因素是综合确定的。 如果当事各方根据本条第一款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则应允许。 第17条《商标法》第56条第1款,即为停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权利人或代理人调查并获得合理的侵权费用。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方的诉讼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赔偿范围内计算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 第18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限为两年。从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知悉或应知悉侵权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起诉超过两年的,在起诉期间侵权行为继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内停止侵权行为。从起诉之日起至人民法院,计算应向前推算两年。 第十九条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否则未提交的商标许可合同不得影响许可合同的有效性。如果 商标许可合同未向商标局提交,则不得对善意的第三方不利。 第20条除非商标许可合同另有约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商标转让之前已生效的商标许可合同的有效性。 第21条在审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纠纷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民法通则》第53条的规定,裁定侵权。商标法与案件的具体情况该人对停止侵权,消除障碍物,消除危险,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负有民事责任,也可对侵权商品,伪造商标和材料,工具,设备等的征收处以罚款。制裁决定。罚款数额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 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经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同一侵权行为施加了行政处罚,则人民法院将不再给予民事制裁。 第二十二条在审理商标争议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确定涉案注册商标是否驰名。 驰名商标的识别应按照《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进行。 如果一方请求保护由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另一方不反对所涉及的驰名商标,人民法院将不再检查它。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二十三条本解释关于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24条先前的规定与本解释不一致,以本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