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保护的方式 1、将商标进行全类注册,即在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上进行商标注册,至少也应该覆盖尽量多的相关类别。将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类别,甚至整个分类表中所列出的全部商品和服务的类别同时予以注册。这样做的好处是:首先,可以使本企业将来可能发展生产或计划生产的产品有现成的商标可以用。其次,防止被他人抢先注册。一个企业越是知名,其商标被侵权或抢注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企业的商标被他人抢注以后,使用这些商标的产品的质量不一定能得到很好的保证,如果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那这个品牌的形象就会被恶化,进而公司的利益和信誉都会受到损害。 2、组建专门的部门或者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常年的商标监测,一旦发现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即采取相关措施,以避免商标被侵权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3、进行国际商标注册,尽快在其他国家进行商标注册,取得商标的保护权。目前国内知名品牌在香港、澳门等地被抢注的情况严重,所以适时地关注国际注册,可以在国际上保护本企业商标的声誉,保护企业巨大的商业价值。 4、申请驰名商标认定或省、市著名商标的认定,最大限度的保护商标。与普通的商标相比,驰名商标具有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信誉好、影响面广、权利高度确定以及能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等特点。我国现在给驰名商标保护的范围最广、力度最大,可以说被国家认定为驰名商标是对商标最好的保护。 商标保护被侵权之后处理的方式 1、协商解决 商标注册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就相关的商标事宜协商解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 3、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请求人的主体资格应当符合以上第(2)项规定的情形。请求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处理请求时,负有举证责任。 4、向公安机关举报 5、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 商标注册人及其代理人通过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后,发现侵权嫌疑商品即将进出境的,可以向该批商品进出境地的海关申请采取保护措施。 如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为了保护注册商标的专有权,我们必须首先知道注册商标的权利和义务,然后才知道商标专有权的保护。 (1)商标注册人的权利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注册商标的专有权。中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批准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并受法律保护。商标专有权应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允许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商标,并有权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专有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拥有专有权。未经授权,其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3.使用许可的权利: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法以商标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停止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未经授权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5.建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商业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建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在有偿或无偿的情况下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照财产继承的顺序继承。 1.商标注册人应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被许可人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应当使用其注册商标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 2.商标注册人应严格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严格使用其注册商标。 (1)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批准的商标以及批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2)商标注册人不得更改注册商标的字符,图形或组合;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不得自行更改。 (3)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注册证书”所批准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之外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在其上标记注册商标是非法的。 (4)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5)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自批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注册商标,则可以依法撤销该商标。 (VI)商标注册人必须签署商标许可合同,以允许其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签订许可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提交商标局备案。 (1)行政方式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处理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并将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决定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起诉,逾期不履行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司法渠道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