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撤三年不使用为什么要做答辩 商标撤销三年使用的抗辩信息: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和信封,可以证明申请商标撤销的被申请人的事实和原因。(包括:商标使用或有关材料的图片,商标印刷,商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商标产品贸易文件,商标许可合同,商标产品促销证据等。证据材料清单,由代理机构提供)商标撤销申请人签署的“连续三年取消使用注册商标的撤销申请”和“商标代理机构委托书”(由代理机构提供)“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提供)程序:被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签署“代理人-代理合同”-付款-被申请人提交相关信息并签署“商标代理人律师”-代理机构生成标准文件-向国家商标局报告-作出决定(如果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满意,可以在该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收到撤销决定的时间)。 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的问题 商标被申请撤销三年不使用怎么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