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商标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怎样使用 地理标志商标怎么申请 (一)地理标志产品申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者经人民政府认可的协会提出;提交单位组织专家检查和验证地理标志产品的原产地,以及地方政府(县级以上)对产地范围提出建议(由政府正式制定); 编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描述产品质量特征与原产地,产品标准以及生产,销售和历史来源的自然和人为因素之间的关系; 2.验收:将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报国家质检总局进行正式审查,合格产品将发布验收公告,宣传期为两个月; 3.技术审核批准:对于无异议公告期满的产品,国家质检总局将主持专家技术审核会议,申请人将就地理标志产品进行演示报告并回应专家提出的问题审核小组做出了审核结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通过审查的产品发布批准公告,从现在起保护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 4.在地理标志产品的地理原产地内使用特殊标志作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生产者,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相关信息: (1)申请使用特殊标志; (2)地方政府机关签发的证明该产品在特定地区生产的证明; (3)相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发布的检验报告; 5.经省质量监督部门审核; 6.向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报合格注册后,将发布公告,要求生产者按照其特殊标志的有关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的特殊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 扩展配置文件: 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所需的材料: 1.如果“商标注册申请”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则还应随附“商标代理机构委托书”。 其次,是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副本(需要申请人加盖公章)。 3.地理标志所指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当局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和管理地理标志文件。 第四,关于地理标志产品的客观存在和可信度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记录,产品记录等)和颁发证明材料的部门的公章。 五,地理标志所指地理区域划分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有关文件包括:县志,农业记录和产品记录中所表示的地理区域,或由国家签发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主管部门。 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使用规定。 7.地理标志产品特定质量的描述取决于特定的地理环境或人为因素。 8.地理标志的申请人拥有证明材料,以监督和检查地理标志。如果申请人具有检查和检测能力,则需要提交检查设备清单和检查人员清单,并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地名+名称”是地理标志的核心内容,属于所有本地生产运营商。地理标志注册人不是获得“地名+名称”一词的商标专有权,而是地理标志特殊商标的专有权。。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全书-地理商标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