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可以把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我的企业名称登记吗? 不可能。如果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可能会欺骗公众或引起公众误解,则可以向企业名称层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以取消企业注册。名称。企业名称登记的主管机关应当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工商会核准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吗 通常,驰名商标不会被其他公司批准,因为它们的大小是多少,但是有很多驰名商标。从事验证的人员可能没有听说过,或者如果该名称不在禁止的名称数据库中,则该名称可能会被批准。但是,如果由知名商标企业进行调查,该名称将被撤销并被迫更改其名称。所以最好取一个原始名称。 可以用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吗? 中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应考虑以下因素:(一)商标的公众认知程度;(二)商标的使用期限;(三)商标的任何促销商标的期限,范围和地理范围; (四)被保护商标为驰名商标的记录; (5)驰名商标的其他因素。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驰名商标识别和保护条例》第3条规定,下列材料应作为证明驰名商标的证据(1)相关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的材料; (2)证明商标使用期限的有关材料,包括有关商标的历史,使用范围和注册的有关材料; (3)证明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相关资料,例如促销方式,地理范围,宣传媒体类型和广告数量; (四)证明该商标被保护为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驰名。保护商标的有关材料; (五)其他证明该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包括过去三年中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和销售面积等有关材料。 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2款:“申请相同或相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重复,模仿或翻译。引起混乱,将不会注册禁止使用。 ”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如果商标所有者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可能会欺骗公众或引起公众误解,可以向主管机关申请企业名称注册,以注销企业名称注册。企业名称注册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企业名称注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这样的规定,不能使用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 驰名商标商标可以保护企业名称吗? 禁止使用驰名商标的企业名称的权利 驰名商标固有地具有无限的商业价值。实际上,有些公司有意或无意地使用其他知名商标作为自己的公司名称。《商标法实施细则》和《保护规定》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可能会欺骗公众或引起公众误解,可以向主管企业名称登记申请撤销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1999年9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大会通过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关于保护驰名商标的提案和说明》第5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人有权要求主观决定权来决定禁止它使用与驰名商标冲突的标志。提出请求的期限为自驰名商标注册得知使用了相互冲突的企业徽标之日起的5年。“注释”第1条(iv)指出:“企业徽标是指用于识别企业的自然人,法人,组织或协会的任何徽标”。作者认为,任何标志都包括文字形式的企业名称。因此,《商标法实施细则》和《保护条例》中关于禁止知名商标企业名称的规定符合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但是,行使这项权利的过程中存在某些障碍。 (1)行政救济渠道缺乏程序支持 根据《商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驰名商标的承认机构包括商标局,商标审查与裁决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无权确定该商标是否驰名。驰名商标是一种法律保护手段。主管当局所作决定的有效性仅与本案有关,对任何第三项事件(先前已讨论)都不会产生法律效力。《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将其驰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引起公众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注册机关申请。撤销企业名称。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请按照《企业名称注册管理规定》处理。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登记的主管机关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驰名商标的所有人要求取消另一公司名称的注册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陷入了困境。商标保护必须以识别为前提,并且工商局无权确定商标是否驰名,并且在商标驰名之前不能撤销另一家公司的名称;另一方面,法律也没有规定商标局和商标审查委员会案件移送程序使在行政救济途径上禁止享有驰名商标的企业名称的权利变得困难。 (2)一旦这项权利遭到侵犯,它也应获得司法救济 人)提供司法救济⒀。这一规定的执行从侧面证明了司法救济渠道的可行性。 根据以上分析,作者认为主管当局应发布相应的补充规定。当他人使用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注册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启动驰名商标识别程序,或者权利人可以直接通过行政程序。要求人民法院裁定该商标是否驰名,并确定企业名称注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