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告官费多少 1.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或者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应当进行注册。商标局宣布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注册商标无效。 2.商标局决定宣布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满意,则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申请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延期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述无效声明实际上是前面提到的争议,费用为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