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有什么用 可以起到促进作用。 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的区别 1.两者的识别机构不同。 对中国驰名商标的行政承认,应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司法裁定由受理本案的法院裁定,即,商标民事纠纷的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任何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可以确定有争议的商标案件。 2.两者确定的救济渠道不同。 关于是否可以审查驰名商标的行政裁定结果或行政诉讼,目前尚无明确规定 如果您对工商部门的特定行政行为(例如行政处罚决定等)或商标审查与裁决委员会的决定或裁决不满意,则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司法认定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只有在处理与商标有关的案件时才需要承认的事实,只有行政机关或法院才能承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应当提供司法裁定的材料1.相关材料证明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程度; 2.证明商标使用期限的有关材料,包括有关商标的历史,使用范围和注册的有关材料; 3.证明有关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和促销活动的方法,地理范围,促销媒体的类型和广告数量; 4.证明该商标被接受为驰名商标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商标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被保护为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 5.其他证明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包括过去三年中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的产量,相关物料,例如销量,销售收入,利税和销售面积。法律依据:应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4条是在当事人要求下处理商标案件时必须承认的事实。在确定驰名商标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有关公众对该商标的认识程度; (二)商标使用期限; (三)商标宣传的期限,程度,地理范围; (4)该商标被保护为驰名商标; (5)驰名商标的其他因素。 工商认定驰名商标与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