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是自己去商标局申请商标的话要怎么做? 商标怎么弄掉 商标注册流程: 1.申请方法:您可以自己去商标局的注册大厅(北京),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费:应向商标局缴纳800元的公务费。委托代理的,还应当向代理支付代理费600-800元。 3.申请所需材料:A.商标设计要求; B.用于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 C.身份证明文件:(a)。公司申请:需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b)。个人申请: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和个人身份证。 4.申请程序:A.首先查询商标。如果没有相同或相似的文件,则可以制作一份申请文件并提交申请; B.提交申请约3个月后,商标局将给予您发出申请接受通知(此阶段称为正式审查阶段)。C.正式审查完成后,它将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此过程大约需要9个月。D.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则进入公告程序(此期限为3个月,也称为异议期限); E.宣布期限届满时,没有人提出异议。您可以获得注册证书。以上成功注册的时间通常约为12-14个月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怎么做 根据《商标法》(2013年),应按照以下程序对商标驳回进行审查: 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对于被驳回且尚未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延期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5条最初对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听取异议方和异议方陈述事实和理由,并经调查和核实,自有效期起十二个月决定是否批准注册,并书面通知异议方和异议方。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如决定批准注册,则应签发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注册商标无效。 如果商标局做出不注册的决定并且被异议人不满意,则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申请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作出评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异议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异议人不同意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士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如果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基于人民法院或行政机关正在审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则 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可以暂停审查。按照上一段。在取消中止原因之后,应重新开始审查程序。 第三十六条法定时限届满,当事人不得申请复审商标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不予登记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决定。法院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决定该决定,不注册的决定或复审决定生效。 对于未确立审查异议后被批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应自三个月届满之日算起初步审查公告的期限。从商标公告到期之日起到做出批准注册的决定,对同一人或类似产品在同一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他人的相同或相似标志不具有追溯效力;但是,由于用户的恶意意图对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害应予赔偿。 第37条商标注册和商标审查申请应及时进行审查。 第38条商标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注册文件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商标局应当依法在权限范围内进行更正,并通知当事人。 前段所述的更正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文件或注册文件的实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