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不得用于广告宣传 您好,《商标法》第14条第5款规定:“生产者和经营者不得在商品,产品包装或容器上,或在广告,展览和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一词。他说:「该规例禁止对驰名商标的广告使用作出规管。其原因与驰名商标的混乱状态有关。希望它可以帮助您希望采用 驰名商标用于宣传,如何处罚 驰名商标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企业申请正式认可的商标类型。它在中国广为人知并享有很高的声誉。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限于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当未注册或使用不同或不同商品的申请未注册且禁止使用时,驰名商标被赋予相对广泛的专有权对。此外,“驰名商标”控股公司的公司名称和网站域名将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特别法律保护。迄今为止,已有1624个商标被中国“驰名商标”认可,其中有98个外国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