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是哪个,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驰名商标的识别机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认定条件为: (1)使用商标的商品的市场份额,销售区域,利税; (2)商标的连续使用时间; (3)商标宣传或促销活动的方法,期限,程度,资本投资和地理范围; (4)商标被保护为驰名商标的记录; (5)商标享有的市场声誉; (6)其他证明该商标已经众所周知的事实。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异或异种产品注册的商标,是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或翻译,会误导公众,造成井主的利益驰名商标将被破坏,没有注册也没有用。 不过,这里有一个条件:误导公众,以免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 但是,在通常情况下,当消费者看到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时,他们会错误地认为该商标的所有者与该驰名商标的所有者有某种联系。商标,即使该商标用于没有类似的产品。这种使用的后果主要是使知名商标降级和丑化,但很容易对其进行稀释。对驰名商标的致命损害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即使是不同的商品也无法注册或使用。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