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注册商标的奖励政策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国家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优惠政策。合作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销售被视为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并且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合作社购买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扣除13%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免;农民合作社向协会会员出售的农用薄膜,种子,幼苗,化肥,农药和农业机械的增值税免税;农民合作社和协会会员签署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