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驰名商标:国家局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是跨类别的? 不会,尽管驰名商标在各个类别中受到保护,但它们受到被动保护。商标局不会直接援用驰名商标,也不会撤销其他类型的商标。即使在您申请之后,驰名商标的持有人也不一定有必要驳回您的注册,并查看他的知名类别是否与您注册的类别有密切关系。如果它不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也可以注册。 商标跨类保护只针对驰名商标吗? 商标法中对驰名商标的侵权是如何认定的 中国目前对驰名商标侵权的认定基本上遵循了这一思路。中国《商标法》第十三条和第二款规定:“注册驰名商标误导公众,损害驰名商标人利益的,不予注册,使用。被禁止。 的商标注册实践中出现的“共同商标”和“防御商标”也是该想法的结果。但是,由于它是一个驰名商标,因此与普通商标的侵权相比,它在横向和纵向范围之外除了扩展之外,商标侵权还不具备其他典型的侵权形式,这在理论上称为“稀释”侵权。所谓“稀释”是指以某种方式扭曲,削弱甚至消除某些知名商标特定商品(服务)和特定商品生产者(服务提供者)之间的联系导致商标的独特性和吸引力减弱,从而引起消费者之间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