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商标被抢注了,怎么办,能抢回来么 如果在宣传期内,您可以在国外提出投诉或注册商标,马德里,欧盟,美国和香港可以。 åœ¨é”€å”®ä»…æœ‰å•†æ ‡å�—ç�†è¯�的商å“�å��å“�牌被人抢注å��æ€�么åŠ�,商å“�还能继ç»é”€å”®å�—?需è¦�承担法律责任å�—? ç嬀ã€å傿œœå¯¹æ¹ç•商懇注冗æ-¶é-“©”©©äº�ä½çš„å•†ææ‡ç瓳èé”-“,嶙å鹿–¹å•†æ”‡æ³¨å††ŒæˆåŠŸå��ä½-ä†å使用襥商æ”é”€å”®å•†å” ç嬬Œã〕å凿³¨å†Œˆ ˆ ˆ ˆ€€€€”å®®®®ååå庻å±å±åäºèè¿æ³•ã€, 商标被抢注了怎么办? 如果商标是通过抢注进行注册的,则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布无效。 《商标法》第32条: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用于对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进行不正当注册。 《商标法》第33条:对于已经过初步审查和宣布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方认为,它们违反了第13条第2款和本法第3条第3节(驰名商标的保护),第15条(禁止他人抢注),第16条第1款(地理标志的保护),第30条(与在先商标相同或相似),第31条第32条(在先审查公告的申请是在先的,并且在同一天的初审公告的申请使用在先商标),第32条(在先权利不损害其优先权,以及使用其他方式抢先注册已被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您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44条:注册商标违反了该法第10条。商标局认为第十一条,十二条或者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注册无效;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注册商标无效。 异议与无效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在公告期内提交的,另一个是在获得商标注册后的五年内提交的。无效声明对驰名商标没有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