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受哪些保护? 未注册商标称为商标吗?这只是一个商标名称,没有注册,也没有获得保护的方式 人民法院可否对未注册的商标进行驰名商标的认定 您好,《商标法》第十三条:当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时,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受到侵犯的,可以按照本法的规定要求保护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14条:应当事人的要求,在处理与商标有关的案件时,应将驰名商标识别为必须承认的事实。驰名商标的识别应考虑以下因素: (1)公众对商标的认识; (2)商标的使用期限; (3)商标宣传工作的期限,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受保护为驰名商标; (5)使商标著名的其他因素。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众所周知,注册因素并不是识别驰名商标的限制条件,因此未注册的商标也可以被视为驰名商标。希望它可以帮助您希望采用 我国对注册驰名商标和未注册驰名商标是怎样分别保护的 在中国,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相关公众中众所周知并享有很高声誉的商标。根据国际通用惯例,驰名商标应获得比一般注册商标更高的法律保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规定”)第6条和第13条。 《商标法》规定了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所有人的保护范围和特殊权益。这些特殊权益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已从相同或相似商品扩展到非相似商品。根据中国商标法,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基于批准的注册商标和批准使用的商品。因此,要确定商标侵权,只能确定“在相同或相似产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换句话说,如果其他人申请注册或在“非相似商品”(即不同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则法律允许。但是,如果是驰名商标,则可以享受特殊权利,即禁止他人注册和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的非相似产品。 第二是禁止他人稀释驰名商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将其驰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有可能骗取公众或者引起公众误解的,可以向主管机关申请注册。撤销企业名称注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企业名称注册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该规定明确规定,已被认定的驰名商标不应当被他人使用,即企业名称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保护。造成完美。因此,在实践中,许多公司故意在名称或其他方面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主要是影响力更大,知名度更高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词,以提高自身价值并易于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如前所述,在中国制定保护名字权的特殊法律之前,禁止他人稀释驰名商标无疑会增加对商标品牌的保护。另外,禁止他人淡化驰名商标。除了使用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外,还有其他方式,例如通过某些方式对驰名商标进行诽谤以及将驰名商标用于商品的通用名称。 第三,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和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享有相同的法律保护。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驰名商标的保护包括注册的驰名商标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巴黎公约》的缔约国,中国有义务对公约下的驰名商标,包括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给予特殊保护。但是,中国的《商标法》和《实施细则》没有明确规定如何保护驰名商标,而《条例》在解释驰名商标的定义时,被解释为“驰名商标已广为人知”。并受到中国相关公众的喜爱。“信誉较高的商标”。这很容易引起误解,也容易引起有关中国是否保护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疑问。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当我国订立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我国法律有不同规定时,国际条约的规定(我国宣布保留的条款除外) ),这是国际法中的“条约优先原则”。中国是《巴黎公约》的缔约国,也是该公约的忠实执行者。实际上,中国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保护了未注册商标。《条例》体现了中国商标保护的立法精神。 中国是拥有商标注册系统的国家,并且是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并行的国家。在中国,商标只有通过注册才能获得商标的专有权。除人类药品和香烟产品外,商标是否注册取决于双方的意愿。由于允许公司使用未注册的商标,因此某些未注册的商标可能会通过使用它们而成为知名商标,但这很少发生。如果没有商标专用权和缺乏法律保护,企业创建驰名商标就更加困难。因此,中国法律不鼓励企业使用未注册商标,而是积极引导企业以法律形式注册商标并获得商标专有权。在法律的保证下,更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建立知名度和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