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有什么区别,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证书

提问时间:2020-05-09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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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5-09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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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驰名商标 著名商标与驰名商标有何区别

1.驰名商标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根据企业的申请,一种在中国已被公众认可的商标已广为人知并享有很高的声誉。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限于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当未注册或使用不同或不同商品的注册申请被禁止使用时,驰名商标被赋予相对广泛的专有权对。此外,“驰名商标”控股公司的公司名称和网站域名将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特别法律保护。

2.所谓的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的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获得认可的注册商标。

3.驰名商标按国家/地区加以区分。在中国有驰名商标,在省市没有驰名商标;从理论上讲,其他国家的驰名商标也受中国同一行业的保护。在中国,驰名商标可以跨行业受保护,但被忽略。

著名商标分为省市,而省著名商标有两种。

2.不同的权威

知名商标的识别主要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人民法院的两种途径进行;

省市著名商标由省市工商局认可;

中国驰名商标被国家质量监督局认可,省著名商标被省质量监督局认可。

3.不同的功能

中国著名品牌注重其卓越的品质,通常会宣传其商标,但并不具有注册企业名称的专有权。

省著名商标是该省评定的荣誉,其他省可能未认可;省市著名商标是所有商标中的第一商标,因此该商标在该国家的同一行业中绝对受到保护。

“知名商号”(Well-known TrademarK),也称为驰名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署的《巴黎工业产权保护公约》(以下简称“巴黎惯例”)。中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与加入《巴黎公约》的其他成员国一样,按照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中国商标法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的驰名商标是指具有很高的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得到法律认可的注册商标。

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1.不同部门驰名商标

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企业的应用认可的商标,在中国已为公众所熟知并享有很高的声誉。驰名商标通常是指省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更知名的商标。

2.不同的识别标准

驰名商标必须为公众所熟知并享有很高的声誉,而驰名商标只需要满足省或地方(市)有关公众的知识水平即可。

3.不同的保护范围

驰名商标不仅可以得到不同级别的跨类别保护,而且可以由商标局和司法机构根据不同的识别部门来保护。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和保护程度明显小于驰名商标。

4.不同的宣传功能

《商标法》明确规定,生产者和经营者不得在商品,产品包装或容器上,广告,展览和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一词。驰名商标可用于商品及其包装,装饰,手册和业务推广。

5.商标注册的要求不同

驰名商标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未注册商标,著名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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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标的概念:驰名商标

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根据企业的申请,它是一种在中国已被公众正式认可的商标,并享有很高的声誉。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限于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当未注册或使用不同或不同商品的注册申请被禁止使用时,驰名商标被赋予相对广泛的专有权对。

此外,“驰名商标”控股公司的公司名称和网站域名将受到与普通商标不同的特殊法律的保护。迄今为止,已有1624个商标被中国“驰名商标”认可,其中有98个外国品牌。

著名商标的概念:

中国的驰名商标是指在特定地理区域(例如省级地理区域)内更为知名的商标品牌。其中大多数出现在中国省级和市级荣誉商标的选择中,并且经常出现在地方法规中。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著名商标

百度百科-中国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有 什么 区别?

中国驰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既是荣誉称号,又是品牌,对促进商品普及,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具有积极作用。但是两者之间的区别也很明显。

1.根据不同。中国驰名商标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十二号《中国驰名商标产品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其法律法规依据《产品质量法》和《质量促进计划》国务院驰名商标是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驰名商标识别和保护条例》确定的,其法律和监管依据是《商标法》和《商标法》。国务院实施《商标法》。

2.不同的对象。中国驰名商标是驰名商标,在质量上是商标。仅对商品的质量(即产品质量)进行评估才能评估中国的知名品牌;驰名商标的认定对象不仅包括商品商标,还包括服务商标,其范围涵盖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其范围超过中国驰名商标。当时,中国驰名商标仅适用于中国制造的产品;驰名商标不仅适用于中国商标,还适用于外国商标。

3.不同的机构。中国驰名商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属的中国质量品牌战略促进委员会组织实施。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等国家商标局审查注册。,确定管理和侵权诉讼等实际工作。

4.不同的程序。企业填写报告后,每年对中国名牌进行一次评估,并提交给省质检机构,然后提交中国名牌战略促进委员会评估。驰名商标的确定采用国际惯例和一般方法,适用案件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没有时间限制;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复审,管理和侵权诉讼中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要求国家主管部门停止在处罚侵权的同时,您可以申请将您的商标标识为驰名商标。商标注册公告期内的认证申请,应当直接提交商标局;商标评审过程中的认证申请应直接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管理过程中的认证申请,应当提交市(地)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如果您申请裁定,请向人民法院起诉。

5.效果不同。经评估,中国名牌有效期为三年;可以在有效期内使用中国驰名商标进行包装,装饰和广告宣传,免征各级政府的质量监督检查,自动纳入“打假保护名牌”重点。识别出驰名商标后,除了在商标有效期内(十年,有效期届满)使用驰名商标徽标包装,装饰和广告商品或服务,还应遵守特别的国家和国际保护:①时间在这方面,驰名商标的所有人可以要求商标审查委员会撤销他人恶意注册的商标,期限为五年; ②就空间而言,驰名商标享有跨类别保护,并认为他人在相同或替代商品或服务中申请注册的商标为复制,仿制或复制驰名商标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要求国家机关不予注册和禁止使用;如果他人的公司名称或网络域名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

驰名商标获得优先保护。③是各级地方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保护的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犯罪案件追究标准规定》

的第61和63条明确规定:对“伪造他人驰名商标”和“非法制造或出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进行刑事追究。责任。《商标法》第13条,第14条和第41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5条,第45条和第53条以及

保护条例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做出了具体规定。④世界著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都有相应的规定。中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缔约国,也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在这两个组织的成员国中,驰名商标受等效法律保护。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三者的异同

引起消费者误解的主要原因是:第一,“驰名商标”是法律术语,与流行文化相距甚远,“中国驰名商标”的口语,易懂,易传播。第二,中国名牌的数量,广告滥用。在中国,驰名商标的识别和保护已经进行了十多年,到目前为止,已识别出400多个,而中国驰名商标在四年内已经推出了近600种产品。

增强消费者对驰名商标的认识并纠正生产企业的品牌意识是市场经济监督不能忽视的问题。作者建议:

首先,完善品牌战略,取消对中国著名品牌的选择,树立意识,即驰名商标是经济领域中的著名品牌。中国名牌的选择过程涉嫌违反《行政许可法》,一些法律专家对其合法性提出质疑。国内企业只有通过建立驰名商标的授权,才能在品牌创建过程中少走弯路,更好地与国际标准接轨。

其次,统一标准,取消省级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省级以下知名品牌的选择。

第三,增加知名商标的推广。地方各级工商机关要在消费者中广泛普及驰名商标知识,促进名牌购物和合理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