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司法解释2001,驰名商标司法认定

提问时间:2020-05-09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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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5-09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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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有哪些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的民事争议案件中法律适用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的适用问题的解释。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审判法,2002年10月实施人民法院具有认定驰名商标的权力。从那时起,驰名商标的识别就形成了行政承认(商标局或商标审查委员会)和司法承认的模式。与驰名商标的行政识别由来已久,审查部门众多相比,司法承认相对简单快捷,因此许多公司经常选择司法渠道。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民事庭庭长姜志培认为,法院系统认定驰名商标有1000多种。根据有关数据,自1996年开始驰名商标以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仅认定了1200多个驰名商标。

请问中国驰名商标,是否有司法鉴定部门认定的,这种《中国驰名商标》是否合法的?

司法认定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只有在处理与商标有关的案件时才需要承认的事实,只有行政机关或法院才能承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应当提供司法裁定的材料1.相关材料证明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程度; 2.证明商标使用期限的有关材料,包括有关商标的历史,使用范围和注册的有关材料; 3.证明有关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和促销活动的方法,地理范围,促销媒体的类型和广告数量; 4.证明该商标被接受为驰名商标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商标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被保护为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 5.其他证明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包括过去三年中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的产量,相关物料,例如销量,销售收入,利税和销售面积。法律依据:应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4条是在当事人要求下处理商标案件时必须承认的事实。在确定驰名商标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有关公众对该商标的认识程度; (二)商标使用期限; (三)商标宣传的期限,程度,地理范围;)该商标被保护为驰名商标; (5)驰名商标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