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与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区别? 一个不能使用,另一个不能注册但是可以使用。未经官方机构批准,不得使用 条中规定的商标;第十一条规定的商标不允许注册为商标,但可以使用。但是如果长时间使用该商标以使消费者知道并认可该商标,则可以申请该商标(类似情况:Tian Qi,双面针) 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图标有哪些? 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用作商标: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和勋章相同或相似,并且与特定地点的名称相同或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的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和图形; (2)与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和军事旗帜相同或相似,除非该国政府同意; (3)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名称,旗帜和标志相同或相似,除非得到该组织的同意或不容易误导公众; (4)除授权的内容外,与表示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记和检查标记相同或相似; (5)与“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名称和标志相同或相似; (6)有种族歧视; (7)夸张的宣传和欺骗; (8)危害社会主义道德或其他不利影响。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已知的外国地名,不得用作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一部分;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共九个项目。具体参见商标法第10条 第10条下列标志不得用作商标: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和勋章相同或相似,与特定地点的名称或名称相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的标志性建筑的图形 (2)与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和军事旗帜相同或相似,除非该国政府同意; (3)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名称,旗帜和标志相同或相似,除非得到该组织的同意或不容易误导公众; (4)除授权商标外,它与表示控制和保证的官方商标或检查商标相同或相似; (5)与“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名称和标志相同或相似; (6)有种族歧视; (7)夸张的宣传和欺骗; (8)危害社会主义道德或其他不利影响。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已知的外国地名,不得用作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一部分;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