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的商标和驰名商标冲突了,答辩有多大胜算把握? 您可以进行异议辩护,异议辩护后您将有机会获得成功,成功率取决于具体情况 商标注册遭到异议,需要答辩.请问可以自己去答辩吗 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查并进入初审公告后的三个月异议期时,一旦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程序将启动。商标异议答是指商标异议的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以驳回异议理由的法律行为。答复的期限为从答复者收到答复通知之日起30天内。未经答复,商标注册申请将失败。 驰名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吗? 驰名商标不一定是注册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4条在识别驰名商标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公众对商标的认识; (2)商标的使用期限; (3)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期限,程度和地理范围; (4)商标被保护为驰名商标的记录; (5)使商标著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识别和保护条例》第二条本条例中的驰名商标是指中国有关公众广泛知道并享有很高声誉的商标。(请注意,这是“商标”,而不是“注册商标”。) 在两种情况下会审查驰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商标管理中的驰名商标保护申请后,应当审查该案是否属于本办法的规定。商标法第13条: (1)未经许可,在与当事双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相同或相似商品上使用商标,可能会造成混淆; (2)未经许可,使用与当事双方在中国注册的其他不相同或不相似的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可能会误导公众,并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 对于认为属于上述情况的案件,市(州,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案件材料提交给省(自治区,直辖市)。从接受双方请求之日算起的几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当事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的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案件材料提交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的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属于本案的,还可以向商标局报告。 不属于上述情况的案件,应按照《商标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这里所说的驰名商标还包括“当事方尚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例如,“肯德基”在美国被认为是驰名商标,但未在中国注册。中国公认的著名商标。 商标 异 议 答 辩的理由一般都有什么? 被申请人的答复应包括以下内容: 人的学科资格 必须是反对者或由反对者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商标异议回复如果您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则必须附加“商标代理人” 商标局将在经过调查和核实之后,根据双方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作出异议裁决,并准备异议裁决以将双方通知异议。 有明确的反对理由 对于“商标异议申请”中的异议人的异议和证据材料,被异议人应提供相应的辩护理由和证据材料。如果提出抗辩的理由和证据材料充分,则有可能提出异议该案起着决定性作用。 答复期限 《商标法》规定,被诉人必须在收到商标异议之日起30天内将答复材料发送给商标局。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条,当事人直接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以提交日期为准;对于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如果邮戳日期不清楚或没有邮戳,则以商标局实际收到的日期为准。法定假日的最后一天可以推迟一天。但是,除非各方可以提供实际邮戳日期的证据。尽管法律有此规定,但当事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异议期内发送异议答复,并确保邮戳清晰无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被申请人的答复材料是邮寄提交的,且邮戳日期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的日期为答复日期。如果实际收到日期超过法定异议期限,可能会导致裁定,将不可避免地对有关当事方产生不利影响,并且还将对商标局的异议复审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无论被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答复还是未答复,商标局将依法作出裁定。 其他附件 商标局发送商标异议书的副本(以确定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答复),并将商标异议书和异议书一起发送给商标局。 预防措施 1.如果反对者提供的答复材料中有外国文件,则必须将其翻译成中文。否则,将不会将外语异议用作异议材料,并将退还给双方。(请参见:1997年1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通知,“中,外有关商标异议的文件应当以中文所附”) 2.补充证据的陈述和时限 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一方在提出异议答辩后需要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答辩书中予以声明,并注明日期。提交异议回复从开始起3个月内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当事人已放弃补充有关证据。 当商标局不接受补充辩护材料并且提出异议时,异议人可以向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申请审查,并将补充材料提交给协会。 商标异议回复的要点 商标异议通常应以商标异议为由提出。叙述的内容应有针对性和合理性。回复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明白这点 全面详细地解释了合理和有利的方面。当驳回商标不相似时,用商标的声音,形式和含义来描述;反驳产品并不相似,差异是从产品本身来解释的,尤其是它是否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和使用。 的突出优势 如果异议人的商标具有某些原创性或拥有自己的在先权利等,则必须将其声明为重要内容。这些是反对对象的强烈理由和理由。但是,反对者应当指出,在商标申请和注册中主张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主张在中国的权利更为关键,因为中国的《商标法》规定了在先商标的原则。申请和注册因此,在中国申请或注册的商标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更具说服力。 高度针对性 被告的回应内容不能与商标异议的内容脱节,也不能与商标异议的内容无关,这是我们经常说的要求。在答复中,有必要一一驳斥异议者的反对意见。顾佐佐的答复在驳回异议方面没有任何作用。 也必须合理。被告必须证明辩护内容的真实性,还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辩护是扎根而不是捏造的。 如期回覆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答复的期限为自被申请人收到答复通知之日起三十天。过期的答复应被视为无响应的答复,并且答复材料的补充不应无限制。根据商标局的当前速度,从发送回复通知到审查员收到回复所需的时间为三至四个月,包括邮寄所需的时间。因此,如果答复仍需要补充材料,则必须及时提交。 商标异议和回应的描述还应注意内容紧凑,逻辑关系清晰,重点突出和简洁。不能认为文章越长越合理,并且材料越厚越有说服力。只要阐明观点,它就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