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中国驰名商标,那么拥有驰名商标的品牌怎么办? 驰名商标是一种客观存在,《巴黎公约》规定了特殊保护,目的是防止他人借用他人的驰名商标谋取自己的不正当利益(跨类别保护)。出于地球上每个人都理解的原因,许多不知名的商标被认为是驰名商标,客观上损害了驰名商标的声誉,因此不允许将驰名商标用于商业用途晋升,而不是荣誉,并恢复其原始属性。 没有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可以在我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吗? 商标法中的关于禁用“中国驰名商标”禁用范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