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注册商标被撤销进而终止其商标权,有哪几种情况 根据我们目前的知道 商标《 法》第49条规定,主要存在以下情况: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更改其注册商标,名称,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责令其在一段时间内进行更正。限制;局撤销了其注册商标。 ” 另外,“当注册商标成为获准使用的产品的通用名称,或者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三年未使用时,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取消注册商标,商标局应从该决定将在该日期之后的9个月内做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以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延长三个月。 有以下6种情况: 1.自行更改文本,图形或注册商标的组合 2.如果注册商标的注册人自己更改名称,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4.连续三年,注册商标的使用已被暂停 5.产品是随意制造的,并且产品不足以欺骗消费者。 6.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有争议的注册商标和不当注册商标作出裁决(这种情况不是惩罚性的,而是法律程序) 如何撤销商标,撤销商标的流程是什么 根据中国商标法,如果注册商标成为批准使用的产品的通用名称,或者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三年没有使用该商标,则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提交一百份申请时,应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受理申请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仅限于在收到撤销请求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撤销商标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予使用的理由。通知;没有正当理由证明证据材料无效的,商标局应当撤销其注册商标。前款所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和商标注册人允许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商标局将从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决定是否取消注册商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自行更改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在一定期限内下达更正命令;如果未在期限内进行更正,商标局将撤销其注册商标。如果注册商标成为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被批准连续三年没有正当理由无故使用,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延期可以延长三个月。 商标撤销?商标撤销流程? 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决定或裁定,以消除使用原始注册商标的专有权的程序。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法定理由决定或者裁定撤销注册商标。 商标取消流程 1.前进的道路 连续三年有两种方法申请注销注册商标: (1)委托国家授权的商标代理机构处理。 (2)申请人直接去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 2.程序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时,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处理。向商标局提交的所有商标代理都发布在“代理”栏中。 (2)如果申请人直接进入商标注册大厅,则可以执行以下步骤: 准备申请文件→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中提交申请文件→在编码窗口中接收条形码→在付款窗口中支付申请费用→检查是否取消注册商标的决定 注意: 1.必须清楚准确地填写申请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之前,应先检查被撤销商标的注册状态,并向注册商标的现有注册人填写“连续三年取消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 3.自批准注册之日起,已申请撤销的商标已经至少三年。 4.如果商标局做出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则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审查与裁决委员会申请审查。 商标撤销的撤销注册商标的事由 由于撤销注册商标的原因不同,撤销注册商标分为三种类型:撤销不当使用,撤销不当注册和撤销争议。 1.不当使用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违反了其合理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并且商标局撤销了其注册商标的情况。 (1)撤销不当使用注册商标的原因。撤销不当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仅限于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其合理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且情况严重的情况。注册商标所有人承担合理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并应按照法律要求使用注册商标并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所有人忽视使用该注册商标或违反法律使用该注册商标,构成不当使用。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撤销不当使用注册商标的原因包括: 一个。自行更改注册商标; b。更改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 C。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d。使用注册商标,并随意制造其产品,以欺骗消费者。 (2)在撤销决定之后,商标局对注册商标的不当使用进行了审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不同意商标局决定撤销注册商标的,可以自收到商标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该通知应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不正确的注册撤销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者违反了商标所构成的禁止规定而申请了商标注册,或者通过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了商标注册,并被取消。由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不正当撤销商标注册的行为分为以下两类: (1)在没有期限的情况下取消注册商标,即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10、11和12条的规定,或者是通过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的注册后,无论注册后多久,都可以被撤销。取消注册商标的非附加期限的主要原因是: 一个。注册商标使用禁止的商标标志。禁止所有与《商标法》第10条所规定的与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有关的标志相同或相似的标志。 b。注册商标的使用没有明显的标志。根据《商标法》第11条和第12条的规定,与产品本身的性质,特征,质量或数量没有区别的所有标志,除具有鲜明特征并在使用后易于识别的标志外,均缺乏独特性。的符号。 C。通过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商标注册的人,直接损害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不被社会公共利益允许,应当予以吊销。 (2)撤销注册商标的期限。如果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则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关联方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和撤销。但是,如果有上述期限的取消理由,则商标所有人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请求撤销恶意注册的商标,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撤销商标注册的期限,主要是: 一个。注册商标复制,仿制或翻译其他公司的著名商标。 (9)。如果申请人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之前要求撤回该申请,则可以在书面解释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撤回申请;如果撤回申请,则审查过程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