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法对于地名可否注册商标有何规定?? 在中国,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将地名注册为商标:①可以注册县以下行政区划的名称以及其他地理区域的名称,包括城镇,街道,小巷,山脉和河流等。经国家商标局批准为商标,例如Baipu(如uga市的一个乡镇)。②地名具有多种含义,地名本身的含义并不突出。例如,凤凰号和长寿之类的地名经过长期使用已为消费者所熟知,它们可以区分不同的商品和服务,并具有独特的商标特征,例如青岛啤酒,贵州茅台等,即地名在使用后已具有独特性,并具有第二个含义。地名已注册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此类商标不可避免地具有地名作为其组成部分,例如金华火腿。因此,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地名商标。 地名可以注册商标吗? 《中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地名或者公众已知的外国地名,不得用作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被排除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一部分;注册使用地名的商标仍然有效。 “可以看出,《中国商标法》仅限制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理名称和公众已知的商标注册,而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名称以及其他地理区域的注册则受到限制。名称不被禁止。商标法的这些规定满足了注册商标独特性的基本要求。在中国,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将地名注册为商标:①可以注册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名称以及其他地理区域的名称,包括城镇,街道,小巷,山脉和河流等。经国家商标局批准为商标,例如Baipu(如uga市的一个乡镇)。②地名具有多种含义,地名本身的含义并不突出。例如,凤凰号和长寿之类的地名经过长期使用已为消费者所熟知,它们可以区分不同的商品和服务,并具有独特的商标特征,例如青岛啤酒,贵州茅台等,即地名在使用后已具有独特性,并具有第二个含义。地名已注册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此类商标不可避免地具有地名作为其组成部分,例如金华火腿。因此,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地名商标。 地名能注册成商标吗 不能 以下标志不得用作商标: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和勋章相同或相似,与特定地点的名称或中央国家所在的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和图形相同器官位于; 2。与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事旗帜相同或相似,除非该国政府同意; 3。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和标志相同或相似,除非得到该组织的同意或不容易误导公众; 4。除经授权者外,与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记和检验标记相同或相似; 5。与“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名称和标志相同或相似; 6。种族歧视; 7。夸张的宣传和欺骗; 8。它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具有其他不利影响。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已知的外国地名不得用作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作为整体 商标和认证商标组成部分除外;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在大多数国家/地区,以下情况被认为没有明显特征: (1)商标采用了该行业常用的商标名称或图形。例如,如果将“奶牛”用作奶粉商标的徽标,则由于奶牛是该行业中的常见商品图形,因此该商标没有鲜明的特征并且无法注册。 (2)商标使用地理名称。根据国际惯例,许多国家和地区禁止使用地名作为商标,因为地名无法区分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3)商标仅由文字和图形组成,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或功能和用途的特征。例如“羊绒”毛绒,“金”笔等。使用此类商标会使商品与其他类似商品混淆。 (4)商标由纯阿拉伯数字组成。使用阿拉伯数字作为商标;否则将难以识别,并且在某些产品上使用时也会引起误识别。例如,用于鞋子的商标容易与尺寸混淆。大多数国家规定不允许注册数字商标。例如,广州生产的“ 555”牌电池尚未获准在巴基斯坦,肯尼亚和其他国家注册。 在不同国家/地区,审查商标的独特特征具有不同的标准。 日本的商标法与中国的商标法具有明显的特色,但要求商标必须使用指定的一种或多种颜色。 法国商标法较为宽松,所有可用于识别产品,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例如姓氏,别名,地名,标签,徽标,品牌,邮票,邮票,插图边框,图片,浮雕,字母,数字,题词等可用作工业,商业或服务业的商标。 英国和美国实行商标注册制度,分为两部分。 A部分(主书)中注册的商标比B部分(子书)中注册的商标更严格。英国商标法规定,任何注册为A部分商标的申请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公司,字体大小,名称或个人名称以唯一的形状表示; (2)申请人自己或企业前身的签名; (3)一份或几份原文; (4)一个或多个与商品的特征或品质没有直接关系的词,但不得为地理名称或姓氏; (5)其他重要功能。 地名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