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一个QS标志要花多少钱?如何办理手续? \谁知道办QS标的流程及程序? 1:营业执照(复印件3 +原件)2:卫生许可证书(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必须是省份的;食品包装等不需要;必需食品)(复印件3 +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3+原件)4: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食品包装不需要)5:生产现场的平面图6:工艺流程图7:产品实施标准(如果是企业标准,必须提交市级以上质量检查)8:空气清洁度报告(饮料或详细规则要求)9:锅炉资格证书(使用锅炉高温灭菌-例如公共汽车灭菌)10:检查和测试设备的资格证书(生物显微镜,分析天平)根据国家要求,必须由省级以上的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资格的检验检测中心签发合格证和压力容器证书。认证期限为6个月,其他为1年)11:委托检验协议12:生产人员健康证明(不需要太多)13:原材料入境证明(对方的产品检验报告,资格证明,需要通过QS必须具有QS证书和营业执照)14:如果原材料使用添加剂,则必须具有备案证书(县级及以上的质量检验单位)15:型式检验报告(食品包装需要,其他要求没有)需要)16:茶企必须有茶师傅17:单位检验人员的工作证明(由单位自行签发)18:质量手册19:企业自我声明 我要申请食品QS标志,需要哪些手续,多长时间,需要多少钱? (1)企业申请 1,申请表(免费) 申请人可以在市政质量监督局的网站上下载“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现场检查清单和相关产品审查规则。监督局食品安全监督局收到有关材料; 2.提交申请材料 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为每个认证单位填写三套申请材料,每套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要求填写一份“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副本; (2)营业执照正本,食品卫生执照正本,企业代码证副本(无需代码证),负责人身份证副本。或法定代表人; (3)1企业生产现场的布局; 1份 (4)企业生产过程流程图(标有关键设备和参数)一式两份; (5)共有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三套申请材料); (6)企业标准文本的一份副本(其产品执行企业标准的一家公司); (7)已获得HCCP认证证书和出口食品卫生注册(注册)证书的人,应提供该证书的副本一式两份; (8)审查规则要求的其他材料。 (2)重大审查 2.如果该申请不依法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未被质量监督部门接受,则应立即将不接受通知申请人,发出行政不批准决定信,或通知申请人相关行政机关申请。 (3)现场验证,采样,样品交付和检查 1.现场验证:对于发布行政许可申请接受决定的企业,食品安全监督办公室将在20天之内安排验证团队对公司的必要条件和工厂进行现场验证。检验能力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复核一般规则和复核规则; 2.抽样:对于通过现场验证的企业,审核小组将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和《检验规则》的要求在现场取样并密封样品,并通知有资格承担产品认证检验任务的企业检验机构的名单和联系方式由企业选择; 3.样品交付:企业应在密封样品后7天内将样品交付检验机构; 4.检验:检验机构收到样品后,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在15天内完成检验工作(对检验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审查,总结和报告 1.验证小组完成验证工作后,它将向食品安全监督办公室报告该验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将企业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和产品检验材料报送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监督管理部门。不计算产品检验(包括送样时间,检验机构检验和异议处理的时间)以及企业整改所需的时间; 2.验证小组得出的结论不符合必要条件,或者产品质量检验结论不符合认证要求。食品安全监督局应在决定之日起10天内做出不授予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发布不向企业授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同时撤回企业的“行政许可申请接受决定”。整改期限为2个月后,企业才能再次提出申请; 3.省级局收到举报的材料并由国家行政总局负责审批后,省级局应将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核查和产品检验材料提交国家质检总局。自接受申请之日起40天。 (5)颁发证书 1.国家质检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产品检验,企业整改所需时间)。不包括在内在规定的时间内); 2.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审批的,由省局统一审核企业资料,并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批准。 3.如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批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批准。 (6)证书颁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局应当在作出批准生产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副本。 (VII)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局应当向在职责范围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公告。 五,收费项目 “食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检查费,公告费和产品质量检验费: (一)考试费:每家企业2200元,同一审查每增加申请单位440元; (2)公告费:每份申请单400元人民币; (3)产品检验费:企业按照国家收费标准交付给检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