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 商标侵权案例,oem 商标侵权责任承担

提问时间:2020-05-11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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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5-11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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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牌生产是否侵犯商标权

从历史判断来看,存在差异。涉外许可的处理是否侵权,显然有结果导向和司法政策导向。

一般来说,如果处理方不是恶意的,则不会侵权;如果处理方是恶意的,则不会侵权。

侵权商标权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1.行政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标和伪造注册商标的侵权商品和工具; (三)处以违法经营数额三倍以下的罚款;非法操作金额不能计算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民事处罚:1.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赔偿商标权人因商标权侵权而遭受的损失(金额:侵权人在侵权过程中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获得的利益)侵权期间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为停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侵权造成的损失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况确定。判决书判决赔偿金不足五十万元。3.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下列行为之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有相同注册商标的商标; ②伪造或未经授权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或出售伪造或未经授权的注册商标徽标; ③销售已知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哪些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商标侵权要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你好,

1.什么是商标侵权?

(1)什么是商标侵权?

所谓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是指:犯罪者未经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或者对商标的其他干扰或妨碍所有者使用其注册商标,其他损害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侵权人通常需要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知道或应该知道侵权的演员也应负责赔偿。如果情况严重,将承担刑事责任。

(2)商标侵权行为是什么?

根据中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案件”,以下行为均侵犯注册商标的专有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具有其注册商标的同一产品或相似产品上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2.出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伪造或未经授权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徽标,或出售伪造或未经授权的注册商标徽标;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将替换注册商标,并将具有替换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

5.与其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词,在与公司字体大小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醒目使用,这可能导致相关商标误认上市;

6.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注册的主要商标或其主要部分作为商标在不同或不同的产品上,从而误导公众,并损害该著名商标持有人的利益;

7.将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字符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很容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解。

2.商标侵权应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1)民法通则:

根据《民法通则》第118条,被侵犯的商标权有权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2)商标法的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53条,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是指侵权人在侵权中获得的利益,或者侵权人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侵权人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如果前两个条件难以确定,人民法院将根据侵权情况判给50万元以下的赔偿。如果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方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或将要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有权的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其合法权益将为不可弥补的损坏,可能会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采取措施停止相关行动和财产保全。

OEM贴牌加工产品出口是否侵犯商标权?

,受外国品牌委托

,OEM加工企业(

原始设备制造商,

“ OEM”)各种类别的OEM产品(如果该产品专门用于出口,并且外国发货人的品牌标识已由中国第三方企业注册)

,此OEM行为是否侵犯了中国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它取决于OEM法是否构成《商标法》中的“商标使用法”。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条定义了“商标使用行为”,“包括在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商品贸易文件上使用商标,或在广告和展览中使用商标。等业务活动

。根据商标法,现有法律并未规范OEM的OEM活动是否为“商标使用行为”。海关,工商局和人民法院在《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使用行为”是否包括仅用于出口的OEM产品,特别是OEM产品的商标为在中国的合法注册与外国品牌的商标权冲突。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有可能证明商标所有人是出口国的发货人,中国海关通常会放行货物。在其他情况下,中国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扣押侵权产品

。这是立法的“灰色地带”

中国海关或工商局等行政机关可以对侵犯中国商标所有权的主张进行行政遗漏或采取行动。

。从最近的判例可以看出,根据商标法,专门用于出口的OEM的OEM加工活动可能不被视为“商标使用行为”。

。好产品有限公司vs.最高人民法院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无极案”)中就商标行政纠纷的审判提供了重要指导。有争议的商标“无印良品”(“ Muji”商标的中文名称)被用于在中国一品项目中由OEM委托在中国出口的商品。在驳回有争议商标的商标局申请后,该好产品计划在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投诉:Good Product Project的“ MUJI”商标是在有争议的商标在中国申请注册之前使用的,并且已经为中国公众所熟知。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经审理,OEM的OEM流程仅适用于商标法(针对“在先使用”诉讼请求)下“商标使用行为”未涵盖的出口产品,即使产品项目委托中国OEM生产相关商品均用于出口,但带有该徽标的产品既不在中国市场出售,也未在中国做广告和促销。法院裁定该行为不属于《商标法》中的“商标使用法”

,因为该商标只能在商品流通中发挥作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 MUJI”商标所在的产品没有进入中国市场。

类似的广东省一案(由广东省高院选定,以公布2011年十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件):OEM“鳄鱼”非侵权原告鳄鱼衬衫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是我们的国家

“ CROCODILE”商标注册人,该商标被批准用于衬衫和其他商品。台山市立夫制衣有限公司经日本大和市和仓敷市授权生产男式衬衫,并在日本注册了“鳄鱼”商标。

。经过比较,涉嫌侵权的商标文字部分

“鳄鱼”和相关的“鳄鱼”

商标的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字体和颜色也不同。鳄鱼衬衫有限公司随后起诉泰山力福制衣有限公司,要求其停止侵犯其商标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裁定,泰山力福制衣有限公司的行为是与外国相关的许可程序。Crocodile Shirt Co.,Ltd.要求的注册商标与侵权的商标不同。泰山力福制衣有限公司在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后,已按照命令进行处理,无意侵犯鳄鱼衬衫公司的注册商标。同时,泰山力福制衣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案涉及的产品并未在中国市场上实际销售,鳄鱼衬衫有限公司在中国的市场份额也不会被不当抢占,并且其注册商标的商标识别功能没有受到损害。法院最终裁定,李福在与外国有关的许可证处理过程中并未侵犯使用鳄鱼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因此,法院驳回了鳄鱼提起李福侵权责任的诉讼。如果您需要咨询法律问题或聘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