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标转让有什么流程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深圳商标转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深圳商标转让要办如下手续:一、转让人和受让人要签定一份转让协议,协议签定以后受让人即可使用此商标,同时办理转让申请手续的,可以作为注册商标使用,即在商标上打上“注册商标”的字样或“R”的符号,但权利还是转让人的。因为转让注册商标需要核准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二、受让人要办理注册商标转让申请。其次,办理深圳商标转让申请要提交以下资料以及商标法对商标转让的相关规定: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人和受让人在转让申请书盖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转让人和受让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机构的还需要盖上受让人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转让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深圳商标转让公告领证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商标局核准公告后,受让人通过以下途径领取《商标注册证》: 一、通过代理机构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公告,由代理人向深圳商标转让受让人发送《商标注册证》。 二、直接办理深圳商标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公告。转让注册受让人应在接到《转让注册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以下材料: (一)领取《转让注册通知书》的介绍信; (二)受让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 (四)领取《转让注册通知书》; (五)受让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