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内容,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缺陷

提问时间:2020-04-24 23:26
共1个精选答案
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4-24 23:26
最佳答案

相关小视频

论述我国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

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还存在哪些问题

随着《商标法》的修订,驰名商标的保护已经国际化,采用了世界上普遍采用的做法,因此没有问题。如果一定有问题,那仍然是经济水平和法律意识的问题。现在,维权成本相对较高,商标法还不能解决法律。

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内容主要有那些?

商标法对著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包括:

1.未注册的著名商标。《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规定,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注册申请,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在中国未注册的其他驰名商标,这可能导致混淆,并且没有注册。禁止使用。可以看出,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具有与普通注册商标相似的专有权。

2.注册著名商标。《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规定,申请注册其他或者不同产品的商标,是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以致误导公众,造成商标侵权。驰名商标注册人如果公司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则将不会进行注册并且禁止使用。可以看出,驰名商标的注册人有权禁止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相似商品上注册或者使用其驰名商标,甚至有权禁止他人使用驰名商标。除了商标注册产生的专有商标使用权。商标用作公司名称的一部分。具体来说,扩展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如果将与他人的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申请在非相似商品上注册,并且可能损害该驰名注册人的权益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应当驳回注册申请;不满意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评审。没有时间限制。

(2)在非相似产品上使用与他人的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这将暗示该产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有某种联系,可能会导致知名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如有损害,驰名商标的注册人可以自知悉之日起两年内,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停止。

(3)从认可驰名商标之日起,其他人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词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并可能引起公众的误解,工商行政管理当局将不批准注册;如果已经被注册,驰名商标的注册人可以在知道或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该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