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渡资产使用权是什么 转让使用权是租赁的俗语。 转让资产使用权主要包括:资本出借,固定资产租赁(租赁房屋,租赁工具,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车辆等),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例如租赁土地,商标)。权利,专利权,特许权,软件,版权)等。 《企业所得税法》未明确规定使用资产使用权进行收入转移的概念。从概念定义来看,存在以下异同: 1.《会计准则》规定的资产使用权转移所得的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3款规定的财产转移所得的收入不同;从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债务等获得的收入,主要是指通过财产所有权转移取得的收入,而不是使用权。 2.会计准则规定的资产使用权转让所得的利息收入不同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5款规定的利息收入;企业提供他人使用的资金,但不构成其他占用企业资金的股权投资或他人取得的利息收入,包括来自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和欠款利息的收入。 3.会计准则中定义的资产使用权转让收入中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对应于《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第7款规定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税法规定的优惠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使用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版权和其他特许权的权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