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豁免子公司的商标使用费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应该是这样的:借贷:无形资产贷款:银行存款 但没有任何费用等于接受捐赠:借款:无形资产贷款:资本储备 母公司收取子公司的缴纳特许权(商标使用权)使用费,缴纳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没有税收优惠, 而是将子公司销售收入的1%用作母公司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因此,营业税是根据收入* 1%* 5%计算的。 您的理解没有问题。特许权使用费金额用作营业税计算的基础 子公司使用母公司的商标上缴的商标使用费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文化和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和版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以及会议展览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是指“改制增加”后的商标,商誉和著作权转让业务。技术转让服务和文化创意服务实际上涵盖了原来的营业税征收范围,但“无形资产转让”除外。专利权,商标权,商誉,版权和“土地使用权”和“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转让”以外的非专利技术的转让。然后,按照《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结合原《营业税税目注释》,商标的转让包括商标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让,所取得的商标使用费要缴纳。增值税。查看原始帖子>> 外地子公司使用母公司商标并支付其商标使用费,如何做涉税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第512号国务院令)第49条,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商业组织之间的租金以及特许权使用费,非银行企业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抵扣。 企业内部的业务组织是指企业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业务组织,并且您提到的“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我们理解的是受控母与受控母之间的关系。子公司企业。子公司使用母公司商标支付的商标使用费,并非《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不可扣除的特许权使用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统令》(2007年第63号))第8条企业在有关方面的实际和合理支出获得的收入包括成本,费用,税金,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亏损和其他费用。 第41条如果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商业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并降低了企业或其关联企业的应税收入或应纳税所得额,则税务机关有权对其进行调整。合理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第512号令)第123条规定,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商业交易不符合以独立交易为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交易如果没有合理的经营目的安排,税务机关有权在营业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税收调整。 据此,子公司使用母公司商标支付的商标使用费可以在相关公司之间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