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案例 2010年4月22日,安岳县工商局接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称:安岳县小周酒水经营部销售的青岛品牌纯生啤酒,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经局领导安排,执法人员对该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部经营者周广地涉嫌销售侵犯“青岛”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啤酒。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安岳县工商局于同年4月22日立案进行调查。 二、案情介绍 当事人周某某,男,汉族,现年28岁;经营场所: 安岳县岳阳镇普州大道北段178号附54号,《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在申办之中。 三、案件处理 当事人周某某销售侵犯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啤酒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规定构成要件,已构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扣留在案的侵权啤酒2337件。 四、案情分析 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基本锁定了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尚未销售的涉嫌侵权啤酒采取了扣留强制措施。当事人不服,随即以我局强制措施违法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在互联网上发布舆论,称我局对商标侵权行为无管辖权,采取强制措施违法。我局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案情分析会,案审会,对本案的最终定性进行确认。在定性过程中先后出现两种不同观点的争议:一钟观点认为,本案当事人销售的啤酒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啤酒在名称、包装、装潢上相近似、其行为属傍名牌行为,应当用《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规范其行为,同时可根据该《若干规定》第六条认定当事人销售的商品属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另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当事人虽然销售的啤酒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啤酒在名称、包装、装潢上相近似,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啤酒名称已注册为商标,且属驰名商标,当事人的行为按照《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不适用以《若干规定》来规范,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对于傍名牌行为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认定商标侵权行为,在认定过程中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十条规定的原则进行调查取证,并通过案审会讨论认定。执法人员按照第二种观点,调整调查方案,补充完善了向青岛工商机关协查、向山东禹城市工商机关协查、消费者调查等多项证据,本案于2010年6月30日查清了案件事实。本局案审会通过讨论分析,一致认定:本案当事人应当定性为销售侵犯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啤酒行为。 由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以本局胜诉告终。本案之所以能最终结案,主要取决于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认真克服难点,运用“抽丝剥茧,先易后难,由外及内逐步深入”的方法与技巧,注重查明案件的来龙去脉,从而理清了本案的事实与性质。值得一提的是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商标侵权的原则,通过对消费者调查,最终以案审会讨论认定当事人销售的啤酒侵犯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这是我局在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中的创新尝试,切实维护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本案的成功查处,得到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高度称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本案的查处具有典型意义,其查处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李先生加州牛肉面里面的牛肉做法 准备材料:2113牛肉肋条块500克,八角两小瓣,葱5261半根,姜九片,生抽4102适量,老抽适量,料酒适量,白1653胡椒适量,白糖适量1、将牛肉凉水泡半小时左右,放入锅中焯水。2、炒锅中放油,油三成热时放两匙白糖,待糖起泡变成金黄色时放肉入锅快速翻炒,依次放入料酒、葱姜、生抽、老抽、白胡椒翻炒出香味。3、牛肉炒至焦糖色时,放入适量盐继续翻炒数下。4、将炒好入味的牛肉倒入高压锅,加开水至没过牛肉加盖开火,上气后中小火炖四十分钟出锅。5、牛肉炖好后,加入面条和其他材料就可以了。 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 为什么要改名 在谈到整改的原因时,王先生介绍了三点。第一点是要规范自己。过去,牌匾上使用的“加利福尼亚牛肉面王”只是一个商品名,缺乏保护。目前,李先生的头像是注册商标。这个头像在过去不是很明显。现在,它已被提升到一块牌匾的高度,并且应该对品牌保护产生良好的影响。 其次,保护消费者利益并使其易于识别。王律师说,加州牛肉在市场上已经被使用了太多。他曾经采取过这样的举动,而该报纸也报道了相关的例子。第三是与知名品牌的假冒店铺划清界限。 斑块替代品也是替代品吗? 昨天,记者发现,李先生在沉阳车站对面的牛肉面不仅改变了牌匾,而且还改变了店内的员工,整个店面都散发着南方风味。“斑块是用来更换雇员的吗?还是您是更换特许经营者的?”王律师听完记者的提问后说,“ Franchisee”实际上是加利福尼亚牛肉面市场的一种现象。许多使用此招牌的商店都会吸收加盟商。消费者不知道哪个是真实的,哪个不是真实的。 而且,李先生真正的加利福尼亚牛肉面不吸收特许经营者,因此沉阳站的人员变更应由内部人员调动。 只是“避免品牌”吗? 据王律师说,现在媒体报道说,由于商标侵权的压力,李先生的加利福尼亚牛肉面被重新命名。实际上,该因素在整改中不存在。整改完全是李先生的加利福尼亚牛肉面公司的决定。 目前,最关注“加利福尼亚牛肉面”商标的两家牛肉面公司应该是李先生和美国红利国际公司。哈尔滨和上海的两个法院已对法院提起诉讼,但后者作为检察官的诉讼被驳回。因此,两者之间没有品牌争议。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造成商标侵权 如果您多次使用他的商标,就相当于多次侵犯他的权利,因此您必须根据数量进行赔偿 李先生牛肉面真的不加盟吗? 根据当地市场评估,制定投资计划2113,租金投资,5261装修投资,4102员工成本以及品牌供应商的基本1653条件,例如:品牌保证金,道具投资成本,第一批付款,营运资金等加盟是企业组织或特许连锁公司与嘉园盟店之间持续的契约关系。根据合同,必须提供独特的业务特权,并提供无条件的帮助(人员培训,组织结构,运营管理,商品供应和营销)。特许商店也需要支付相关补偿。特许经营的种类很多,根据投资比例和经营方式大致可以分为自愿特许,委托特许和特许经营。 李先生牛肉面卖到了二十元左右一碗,为什么卖的这么贵还有人吃? 根据快餐店,李先生的牛肉面是2113风格的装饰,所以5261的价格并不比4102便宜。我记得当时一碗牛肉1653面的售价约为10元。一碗拉面。四,五元。在这样一碗昂贵的面条中,肉不多,而且汤可能更好,比普通面条更鲜美。这样的商店通常都是特许经营的。有许多专营商店,原材料由中央厨房分配。首先,您必须支付特许经营权费用,有些人甚至在支付特许经营权费用后就能赚取原材料钱。。此外,专营店的价格主要由总部决定。为了防止恶性竞争,通常不允许特许经营者修改价格。这些因素限制了加盟商的收入。如果仅看原料的话,这碗面条确实很昂贵,但是这家餐厅的开销很大,因此利润是有限的,您总是必须为别人赚钱。,所以价格不是很贵。一碗面条的价格是多少?牛肉面的主要原料是面粉,肉汤,萝卜,少许牛肉,香菜,辛辣油。牛肉面的售价为20元,首先,它的固定成本是:面粉一般是每斤2元,好的面粉更贵,一碗牛肉面的面粉大约是2或2和5元,大约是0.5元,牛肉是一碗约80磅的牛肉面牛肉的肉类价格约为5元,约4元,汤的成本约为5美分。另一盘配菜和调味品为1元,水,电和煤气为2元。这些固定成本总计约为8元,20元减去8元,还剩下12元,这是一碗牛肉面的毛利润。在毛利的基础上,除去租金和工人的工资,房屋装修成本根据3-5年的折旧成本分为三个月(最昂贵的是这三个方面),基本上没有利润很大,因为租金它太贵了,而且劳工工资很高,所以这不能算作是。在北部,上海,广州和深圳,一碗牛肉面多少钱?这是一种理论算法。如果以这种方式计算业务,任何人都会赚钱。生活中有这么简单的事情吗?很多人在吃前后发现一碗面条很贵吗?实际上,他们忽略了这碗面条背后的过程,这碗面条的寿命。这不是一碗面条,这是一个隐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