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但是可以作为商标使用? 只要2113商标不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违反其他5261禁止性规定商标法(第十条4102),就都可以作为商1653标使用。但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法定的期限内在类似或相同的商品、服务上独占性使用该商标,他人不得侵犯这一权利。故,对于注册商标要求更加严格,要求具有显著性,不能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技术特征等(商标法第十一条)。 商标法中,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有什么区别? 就从字面意思理解:1.第十条“商标使用”:首先商标不注册都是可以使用的,只是不受保护,那么国旗、国徽等图案压根就不能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就更别说注册了。(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2.第十一条“商标注册”:以下情形因为没有显著性,所以不可注册,但是在实际商业活动中可以作为广告宣传语等使用。(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下列标志中,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有 商标法第十条,人民Rep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