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申请提出后,商标局已经受理,这时候还可以撤回对该商标的撤三申请吗? 这个时候是无法撤回递交的文件的,只能通过放弃或进行重新递交申请,注册的时间流程是跟撤三的差不多的,如果这个时间内及时申请商标有在先申请的情况下,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商标】商标撤三和新申请? 撤三与新申请同时提交,目的应该是先占个位置。撤销之日,很难把握住该时间点,而且撤销之日起一年内可能会有新申请在提交,这样,一年后再提交申请很可能会因有在先申请而被驳回。在这一点上,商标局的实际操作似乎是值得商榷的,我也有相同的疑惑,但实际结果往往是撤三与新申请同时提交的话,撤销成立则新申请也较为顺利,商标局不遵循“一年”的规定。没有用过《第五十条》来异议或争议撤销前述撤三和新申请而获得的商标,按照法理,应该是能够异议或争议撤销的。 申请注册商标和撤销别人三年不使用的商标可以同时进行吗(我要注册的商标和别人相似)? 在同一时间。 你好,三指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