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商标纠纷案例-经典商标好处的案例

提问时间:2020-07-02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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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7-02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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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官司的典型案例

八年抗争 厦门“万杰隆”赢回品牌   ■两商标虽仅一字之差,但图案等“显著性”不同,所以万杰隆赢得官司。   ■厦门本土品牌“万杰隆”已在全国开设近千家专卖店。(资料图片)   “万杰隆”终于可以扬眉吐气地使用现有商标了,而这一结果,“万杰隆”当家人——许木杰董事长等了足足8年。据了解,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支持了“万杰隆”集团的诉求,撤消了商标评审委的裁定和一审判决,由此,“万杰隆”赢得商标之争的胜利。   “万杰”VS“万杰隆”   1998年,许木杰创建了“万杰隆”服装品牌,并于当年6月18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1999年9月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衣服、婴儿服装、游泳衣、鞋、帽、袜子、领带、腰带等。   “当时就想做自主品牌并把它做大。”许木杰说,创建“万杰隆”时他是抱着一种做番事业的心态,而此前的1996年,他被评为厦门“首届十佳外来务工青年”,因此创业也有回报社会的目的。   然而,2000年4月6日,一家远在山东、名为“万杰集团”的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争议,要求撤销“万杰隆wanjielong及图形”的商标注册申请,理由是其与注册在先的“万杰及图形”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当时的许木杰面临两种选择,即要么应诉,要么放弃。“放弃就意味着企业要么重新选择商标,要么就将被局限在加工领域。”许木杰表示,商标争议的风声一传出,当时就有一些品牌找上门来,商洽加工事宜,然而他最终还是决定“不抛弃、不放弃”,选择了应诉。   抗争7年仍输   时间一年一年过。2002年,“万杰隆”商标被认定为“厦门市著名商标”;2004年,被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此间,中国乒乓球队主教练刘国梁还受聘担任“万杰隆品牌形象大使”;2005年,“万杰隆”在全国各地开设品牌专营专卖店1000余家;2007年,“万杰隆”品牌已在中国市场上驰名。   “1047号裁定”出台后,“万杰隆”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商标评审委的裁定,维持“万杰隆”商标有效。然而,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支持了商标评审委的裁定,“万杰隆”又一次输了。   2008年峰回路转   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万杰隆”人很是无奈,心有不甘。得知“万杰隆”败诉的消息后,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厦门市总商会、厦门市纺织服装同业商会、厦门市财富商标事务所等部门和机构纷纷伸出援手,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和厦门市全国人大代表也表示关注。   有了支持,“万杰隆”又一次上诉,这一回是告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始审理本案。   许木杰说,现在评价商标是否侵权,除了进行“整体比对”外,司法界已更倾向于对商标“显著性”的重视,“万杰隆”此次上诉便在商标的“显著性”上做足文章。其间,厦门市全国人大代表给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写了关于“万杰隆”公司的情况说明,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也对“万杰隆”近些年来对中国乒乓球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进行了说明。这些材料对说明“万杰隆”商标的显著性起到了很大作用。   终于,2008年6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万杰隆集团胜诉,“万杰隆”抗争8年之久的商标争议案终于尘埃落地。   回忆8年抗争路,许木杰感慨地说,如果当年不应诉,就没有现在“万杰隆”品牌;如果在诉讼过程中灰心,不对“万杰隆”品牌进行宣传、推动和有效经营,即使今天赢了官司,也没有什么大意义。   “所以,‘万杰隆’今天不单是赢了官司,更重要的是赢了品牌,赢了市场和未来。”许木杰表示。   记者 陈毅彬

商界有哪些精彩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例?

2017商标大事件王老吉与加多宝——多年纠纷终于尘埃落定持续多年的拉锯战,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11月,加多宝官网宣称,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就加多宝与王老吉公司、广药集团“怕上火”广告语一案的终审裁决:加多宝公司一直使用的“怕上火喝×××”等广告语句式改用在“加多宝凉茶”产品上,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撤销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并驳回王老吉公司与广药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这意味着,两家凉茶企业也将共享“怕上火”的广告语。战则两伤,和则两利。持久的消耗战或许只会对双方和社会资源造成巨大的浪费,放眼长远,共享无疑是对双方最好的安排。南北稻香村——一场旷日持久的血战曲艺有流派之争,武术有门户之斗,老字号纠纷也不稀奇,比如由来已久的南北稻香村商标之争。2017年9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北京稻香村诉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苏州稻香村立即停止在电商平台销售及宣传带有“稻香村”扇形标识、“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苏州稻香村此后提交复议,请求撤销这一保全裁定,同时提供6000万元作为反担保。9月2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再次下发裁定文书,解除了对苏稻公司采取的保全措施,这意味着,苏州稻香村可以继续在电商平台上使用“稻香村”标识。解决“稻香村”的争议需要法律,也需要企业的胸怀与格局。希望双方早日解决争端,让稻香村走出国门,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民族品牌。Talpa、唐德、灿星与好声音——到底孰是孰非?Talpa、唐德与灿星,“中国好声音”,三家公司、一个品牌、一台大戏。4月17日,荷兰Talpa公司诉第五季《中国好声音》未经允许使用其商标开展全国海选活动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主张被告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正议天下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其商标专用权,并索赔300万元。5月2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唐德公司诉被告灿星公司、世纪丽亮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当庭未对该案宣判。后来,荷兰Talpa又发布声明,称“唐德公司无权再于大中华地区内制作‘The voice of China’节目”,同时将放弃对中文“中国好声音”的使用及商标主张和索赔,并不再就“The voice of”的节目模式再寻求授权合作!小知看来,虽然引进国外的节目可以迅速获得高收视,但是引进模式终归治标不治本,唯有原创才能真正带动电视市场的活力。“小黄车”商标纠纷——是否虚惊一场?2017年是共享单车快速繁荣又迅速凋零的一年,ofo自创立至今势不可挡,却并非一帆风顺。小黄车原名ofo共享单车,今年5月份ofo宣布将品牌名称更改为“ofo小黄车”,在基础元素上增加“小黄车”三字作为新的产品名称。7月,因认为“ofo小黄车”侵犯了“小黄车”的注册商标,“小黄车”的商标所有人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将“ofo小黄车”的商标所有人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11月,海淀法院审理了ofo小黄车被诉商标侵权一案,经过4个小时开庭后,双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商标注册还是要第一时间提出申请,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同时要谨慎更名,防止为他人作嫁衣。红牛商标授权纠纷——何必你死我活?2017年7月,红牛包装厂商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突发公告宣布停牌,奥瑞金就停牌一事发布公告解释,原因是因为遭泰国红牛起诉。8月21日,华彬集团首次就红牛商标权续约一事正式表态,称“华彬集团从未关闭过合作的大门”。奥瑞金认为,对公司涉诉事项的认定应以天丝公司与中国红牛就红牛系列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纠纷的解决结果作为前提依据,因此向法院提交了诉讼中止申请。9月12日,奥瑞金公告泰方终止诉讼裁定,恢复红牛正常生产,也就是意味着中国红牛商标授权得到了解决。红牛品牌商标的纷争警示企业,商标的设计和商标的申请应该是高优先级的事情,因为它的重要性足以影响企业的生死。奇瑞奔驰共享eQ/EQ——第二场大团圆7月14日,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戴姆勒集团经协商一致,就各自旗下新能源汽车品牌——“eQ/EQ”品牌名称使用一事达成合作共识。奇瑞自2014年开始在中国创立了eQ电动车品牌,并于同年11月5日推出旗下纯电动汽车eQ,逐渐拥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而奔驰在2016年巴黎车展中正式对外公布旗下全新纯电动汽车子品牌“EQ”。2017年3月,奇瑞以近似商标为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国际处递交材料申请仲裁,认为奔驰此举侵害了奇瑞方面的在先权利。最终经过沟通,双方就各自旗下新能源汽车品牌“eQ/EQ”品牌名称使用一事达成合作共识。奇瑞品牌在国内先发制人,奔驰品牌在国际先人一步。双方战略互有优劣,只有合作谅解,才能够实现利益双赢。120多家中国企业商标海外遭抢——不防范别怪没天理2017年8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官方网站发出的一条商标抢注预警通知在业内引起广泛关注。智利一名外籍商人将120多个中国玩具企业的厂名及商标以个人名义在智利工业产权局(INAPI)申请注册,主要涉及第28类玩具相关产品,其大部分商标注册申请已经进入公告程序,如无异议将获得批准。这一中国商标海外遭抢注的事件,引起了多方高度重视与关注,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随即牵头组织召开维权会议进行企业维权动员,并集结了政府、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高校力量研究组织代表团赴智利进行维权谈判。最终经过艰难的谈判,智利抢注行为人答应将其在智利抢注的130余件商标无偿转让予中国相关玩具企业。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国内企业商标在海外遭遇抢注的现象频繁发生。积极进行海外布局,这是每一家准备进军国外市场的企业都要提前准备的。迅雷撤销商标授权——果然迅雷不及掩耳11月28日,迅雷官方发布《关于“迅雷金融”相关业务的公告》称,正式撤销对迅雷大数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品牌和商标授权,并要求其全面停止对迅雷商标的任何使用。《公告》中指出,“迅雷金融”、“迅雷易贷”、“迅雷小游戏”、“迅雷爱交易”是深圳市迅雷大数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并非迅雷集团旗下业务。12月3日,迅雷联合迅雷大数据公司发布声明,“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迅雷大数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商务纠纷,在迅雷公司高级副总裁於菲协调下,双方深入交流,达成了相互理解以及共识。”商标授权一直是引起商标纠纷的诱因之一,长远看来,品牌授权给多个企业,如果没有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品牌的健康成长确实是不利的。商标代表着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与核心价值,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利器,商标对引导认牌消费、提供法律依据、提升竞争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商标纠纷现象的发生一方面说明市场主体对商标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本质上是也是知识产权无形价值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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