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讯881期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2019-08-05 本期要点 证监会依法对7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内幕交易行为违规案涉企业及相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 *ST美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ST美丽(000010)于8月4日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国家税务总局再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在前期分两批取消35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便利度,增强减税降费获得感。 判决:被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赵志红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香港特区政府、警方:强烈谴责破坏国旗及暴力行为 部分人士8月3日在香港油尖旺区举行游行,期间,一些极端分子做出破坏国旗、冲击警署等行为。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4日凌晨对此表示强烈谴责。香港警方也对暴力行为予以最严厉谴责。 金融与资本市场 FINANCE &CAPITAL MARKETS 这家A股公司前董事长获刑15个月!行贿手段花样百出 环保行业频繁被卷入行贿受贿大案当中,永清环保前董事长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 7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刘正军单位行贿一案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刘正军用永清集团资金向王华平合计行贿人民币155万元、港币20万元、美元1万元,并因此获刑十五个月。 在入狱前,刘正军曾拥有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会长、湖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长、全国优秀环境科技实业家等多个光环。而在涉及多名官员受贿案后,其命运转折也就此开始。 单位行贿获刑15个月 在永清环保前董事长刘正军正式辞职九个月有余后,一纸裁判文书揭示了他离任之后的动向:从上市公司董事长锒铛入狱的结局,其命运转折来自于多次向官员行贿。 7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刘正军单位行贿一案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刘正军在工作中与时任湖南省政府办副主任的王华平相识。2013年至2016年,刘正军为永清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为了将来获取更多利益,用永清集团资金送给王华平人民币155万元、港币20万元、美元1万元。 从行贿事实来看,刘正军行贿名目可谓是花样百出: 1、2013年2月初,刘正军以提前庆祝王华平四十岁生日为名,送给王华平人民币40万元。 2、2014年春节前,刘正军以拜年为名,送给王华平人民币5万元。 3、2014年下半年,刘正军以祝贺王华平升任湖南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为名,送给王华平人民币10万元。 4、2015年春节前,刘正军以拜年为名,送给王华平1万美元。 5、2015年4、5月的一天,刘正军以祝贺王华平乔迁新居为名,分别送给王华平港币5万元,送给王华平的岳母冒桂珍港币5万元。 6、2015年5月,刘正军为弥补王华平炒股亏损,送给王华平人民币100万元。 7、2016年春节前,刘正军以拜年为名,送给王华平港币5万元。 8、2016年暑假期,刘正军以祝贺王华平女儿升学为名,送给王华平港币5万元。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官商之间的权钱交易也就开始了。 通过“全方位”打点之下,刘正军也为永清集团及旗下企业谋求到实实在在的不正当利益。 根据检察院指控,在上级领导“打招呼”之下,衡阳市城管局及招标办在衡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招标过程中为永清集团公司量身定制招标条件,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违规启用复评程序,后永清环保顺利中标该项目。 2013年10月,永清环保公告称中标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项目总投资额概算为4.01亿元,特许经营期为30年(不含建设期)。彼时,永清环保表示,该项目体现了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板块取得新的拓展,将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此外,检察院还指控永清环保在领导“打招呼”之下,在湘潭市竹埠港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项目、湘潭竹埠港区域相关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过程中取得先机。永清环保顺利中标湘潭市竹埠港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程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不过,该指控并未得到法院的认可。 对刘正军的行贿行为,法院认为,刘正军身为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法定代表人,为给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人民币155万元、港币20万元、美元1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为惩治犯罪,维护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对刘正军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从风云人物到锒铛入狱 作为永清环保的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在环保行业可算是风云人物。 刘正军简历: 1967年12月出生,经济学博士; 1990年10月至1992年7月就职于湖南湘潭化纤厂动力分厂; 1992年8月至1997年8月历任湘潭化纤厂劳动服务公司总经理、湘潭三星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和广东东莞恒发纸品公司董事长; 1998年2月起至今历任湖南晓清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永清集团的前身)总经理、执行董事; 2004年1月起任湖南永清脱硫有限公司(永清环保前身)总经理; 2005年2月起任湖南永清脱硫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8年1月至2018年10月任永清环保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正军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第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会长、湖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长、湖南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曾荣获“全国优秀环境科技实业家”、“两型社会建设杰出人物”等荣誉称号。 此前,刘正军作为环境产业企业家里唯一一位人大代表,曾携多份人大提案参会。以2015年为例,其提案数量多达7个,内容分别涉及环保资金使用、耕地污染修复治理、水生态建设,及湖南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邵阳市龙须塘环境综合治理、新余市环境污染治理模式创新探索等。 公开信息显示,永清环保成立于2004年,并于2011年3月上市,是一家环保全产业链的综合服务企业。永清环保主营业务包括大气治理、土壤污染修复(含环境药剂销售)、新能源发电(包括垃圾发电和光热发电等新能源领域)、环评咨询服务等。 2018年4月,永清环保公告称,董事会接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正军家属的通知,刘正军因个人原因被有关机关要求协助调查,暂时无法完全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定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申晓东代行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此后,2018年10月,永清环保正式发布董事长、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称刘正军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务,申晓东正式聘任为总经理。值得一提的是,申晓东也已于今年7月19日辞职。 而印证判决书来看,刘正军于2018年4月被永州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同日被采取留置措施,2018年9月被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立案审查,同日决定对其逮捕,时间较为一致。 参与多起受贿大案 永清集团成立于1998年,在湖南当地发展超过20年时间。而随着湖南衡阳著名“霸蛮书记”李亿龙及相关官员的倒台,刘正军在衡阳当地行贿的情况也随之浮出水面。 而在刘正军行贿判决书中显示,王华平在受贿后请李亿龙利用职权为刘正军公司两个项目予以支持。有证人证言称,李亿龙插手工程项目,事先内定要永清环保承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市城管局为了落实李亿龙的指示,向市政府汇报,并修改了中标方案的有关条款,为永清环保公司中标制造有利条件。同时,在评标结果已经出来,永清环保公司未能中标的情况下,为了让永清环保公司重新中标,评标委员会决定启动复评,违反了相关规定。 而在7月初,王华平也已宣判。湖南省永州市中院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对王华平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除了此案外,刘正军还卷入多起官员受贿案。例如,2019年1月,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谢立受贿案宣判,谢立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判决书显示,谢立在职期间先后收受17人给予的财物,多家湖南本地的知名公司涉案,其中就包括永清环保在内。 在判决书中,检察院指控称,2006年至2013年,谢立接受湖南永清环境产业科技集团董事长刘某3的请托,在该集团承揽鲤鱼江电厂脱硫挡板门业务、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脱硝项目、曾家溪、康家溪底泥治理项目等方面提供了帮助。在此期间,谢立在办公室等地先后十三次收受刘某3(即刘正军)给予的8万元。 在证言部分,刘正军表示,从2006年至2013年中秋节、春节前,其以拜节的名义分多次送给谢立5000元红包、1万元底盒,共计8万元。谢立是省环保厅副厅长,其公司从事环保行业,其多次请求谢立提供帮助,谢立也为其公司出面跟相关领导打招呼,送钱是为感谢谢立的帮助,且为加强和谢立的感情联系,希望继续得到他的支持。 不过,根据判决书显示,刘正军刑期自2018年4月4日起,至2019年7月3日止。也即,如无其他意外发生的情况下,刘正军应已服刑完毕。在辞任永清环保董事长后,刘正军仍为永清环保的实际控制人。永清环保后续发展将有怎样的变化?市场将持续关注。 8月2日证监会发布会消息汇总: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证监会对7宗案件做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发言人常德鹏2日表示,近日证监会依法对7宗案件做出行政处罚,涉及阳普医疗、华泰股份、索菱股份、模塑科技等公司。 证监会: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2日表示,内幕交易行为侵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公平知情权,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证监会将持续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不断净化资本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拟对3起案件线索举报人予以奖励 包括廖英强案 证监会发言人常德鹏2日表示,近日,证监会拟对3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包括廖英强操纵市场案等。 证监会:后续若发现大族激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针对有媒体报道“大族激光在欧洲研发项目疑似酒店,可能存在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的情况。证监会发言人常德鹏2日在发布会上表示,深交所、深圳证监局已经对大族激光采取了问询、批评、核查等措施,后续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常德鹏表示,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一定要坚持“四条底线”,即:一不披露虚假信息,二不从事内幕交易,三不操纵股票价格,四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互联网企业接连上演反腐风暴!百度12起反腐辞退14人 继小米、蚂蚁金服、美团、360等公司均通报了员工贪腐情况之后,百度、滴滴也举起大刀,砍向内部腐败。百度于近日通报了12起内部腐败事件,其中包括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也包括虚假报销、虚报奖金的违纪行为。涉事14人均已被辞退,部分员工被警方正式刑事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滴滴出行8月2日也公布了2019上半年内部反腐败、反舞弊事件的相关情况。公告显示,滴滴在2019年上半年查处30余起内部违规事件,有29人因严重违规被解聘,其中10人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移送司法。 这一次,互联网企业掀起的“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行动,不仅频繁而且严厉。 百度12起腐败,实习生侵犯商业机密 百度职业道德委员会近日通报了12起内部腐败事件,其中包括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也包括虚假报销、虚报奖金的违纪行为。涉事14人均已被辞退,部分员工被警方正式刑事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百度表示,这些被通报的人员作为曾经的百度人,享受着百度给予的工作机会和报酬,本应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但他们却利用职权挖公司墙角,且肆意践踏公司利益满足个人私欲,丧失了职业人最基本的良知,触犯了公司制度红线,自然会被公司所淘汰,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司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经公司职业道德委员会讨论决定,这14名员工因严重违纪已被公司辞退。 纵观百度揪出的“蛀虫”,有的是销售岗位,上海大客户销售部史某某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数额巨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有的是业务团队,百家号业务部张殿在管理百家号外包团队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取两个供应商好处费31万余元。还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报人头费、虚报绩效奖金等方式给供应商的3名女性员工谋取不正当利益共计7万余元。其行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有的是运营部门,IDG战略运营部许某某用对无人车路测服务的外包供应商进行管理的工作便利,收受两个供应商的好处费15万余元。其行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有的是技术人员,语音技术部肖某、李某因个人事务违规使用公司技术,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还有实习生,商业服务质量部实习生苟某违规大量下载业务数据并上传到外部服务器,侵害了公司的商业秘密并涉嫌违法。针对苟某的违法行为,百度已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还有的公器私用,智能云GTM部乔某、庞某某二人勾结外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引进乔某妻子持股的公司,谋取私利。事发后,庞某某已自愿向公司退款19万余元,百度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富媒体业务部李某某利用职务权利,向合作公司索要有较高价值的百家号账号用于个人私用,且私下收取自媒体作者礼品未按公司制度报备,已被公司辞退;联盟发展部侯某某在离职前夕虚假举报领导,构成严重违纪,百度将其列入永不录用黑名单,在其他用人单位对侯某某在百度任职情况进行背景调查时,百度将对其诬告他人情况客观予以说明。 还有几位爱占小便宜的。本地广告业务部吕某从外部购买大量的假机票行程单(102张,累计金额13.6万元),虚假报销机票、住宿费、交通费等差旅费用合计21.4万元。其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内容生态用户增长部吴某某海长期虚构加班事实,虚报加班398天,虚报加班餐费7960元,虚报加班打车费694元。已全额退还公司并被辞退;视频化业务部宋某某长期虚构加班事实,虚报加班187天,虚报加班工作餐费3740元。已全额退还公司并被辞退;新业务CKA发展部刘某某虚报交通费2875元,已全额退还公司并被辞退。 滴滴出行29人被解聘 滴滴出行公布了2019上半年内部反腐败、反舞弊事件的相关情况。公告显示,滴滴在2019年上半年查处30余起内部违规事件,有29人因严重违规被解聘,其中10人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移送司法。 公告中列举了几起典型案例,被查处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弄虚作假、侵占、收受贿赂等方面。 滴滴司机服务顾问谢某在滴滴任职期间和外部人员方某串通,利用职务便利将不符合奖励标准的司机添加到名单中获利。此外,谢某联合其朋友章某金等,向金华和衢州地区司机兜售不存在的“吸单外挂”,并编造谎言宣称可以进行派单倾斜,每周向司机收取费用以谋取私利,给滴滴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滴滴查处发现谢某还存在多起违规行为,其非法所得达百万元,最终与其解除合同并移交司法。 另外一起案例,是滴滴员工郝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合作方贿赂。郝某在将某盒饭智能售卖机引入到滴滴办公区的项目中,利用职务影响及便利与代理方达成协议,收取公司办公区盒饭售卖机销售总额的12.5%回扣。郝某收受贿赂且参与利润分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最终被解除合同并移交司法。 2018年初,滴滴出行在公司内部发布了《廉正行为奖励方案》,对于内部举报或者拒收贿赂的员工进行奖励,给予荣誉激励并可给予现金奖励,最高可达10万元,目前,已经对数十人进行了奖励。 互联网企业反腐风暴开启 一般认为,腐败只会诞生于公职人员及权力部门。但实际情况,私人企业中,高管、采购、项目审批的贪腐、回扣、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等行为时常发生。 过去20天,美团、蚂蚁金服、小米、360公司等均曝处腐败案件。7月16日,美团曝出大案——其原市场部总监赖某、高级经理梅某某、已离职员工路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被朝阳市警方刑拘。就在同一天,360公司的知识产权部的资深总监黄某,因涉嫌收受多家代理商贿赂,也因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被监察机关批准逮捕。360创始人周鸿祎也在朋友圈发声,表示“要用最锋利的刀将腐肉挑除”。 7月17日,中国裁判网公布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刘某某、吴某、孙某等人的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提到由于刘某某他本人是蚂蚁金服数娱中心商务经理之便,所以他利用他的职务之便,处理发生的各类涉赌、诈骗投诉,等等事件收受贿赂共计高达1372.9万元。最终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 7月20日,小米通报,原市场部员工赵某(女),利用职务便利向合作供应商索要好处费,金额较大,损害公司利益。目前,赵某已被警方拘捕。另外一位中国区市场部员工郝某,通过将业务给其近亲属持股的公司承揽小米业务,也被小米通报。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此前表示,在2014年到2017年,民营企业腐败犯罪中,共包括15个罪名,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单位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行贿罪。一旦涉及的问题触及《刑法》,将会根据金额或情节是否严重等,处以不同期限和不同金额的刑罚。 按照《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沪深港交易所就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港股通条件达成共识并启动相关规则修订 为进一步完善互联互通机制,沪深港交易所就在港上市的不同投票权架构(WVR)公司股票首次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时须满足的条件达成一致意见。 沪深交易所就此对相关业务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在8月2日分别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沪深交易所将根据市场各方意见,对相关业务规则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后正式向市场发布。 未来,沪深港三所将继续密切合作,共同完善互联互通机制,推动两地资本市场的协同、稳定、健康发展。 证监会依法对7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张红内幕交易“阳普医疗”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张红违法所得9,446,329.16元,并处以28,338,987.48元罚款;依法对刘德先内幕交易“华泰股份”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刘德先违法所得4,910,494.56元,并处以14,731,483.68元罚款。贵州证监局依法对吴幸光内幕交易“索菱股份”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吴幸光处以20万元罚款。湖北证监局依法对闵浩内幕交易“模塑科技”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闵浩违法所得514,883.65元,并处以1,544,650.95元罚款。黑龙江证监局依法对刘亚内幕交易“吉药控股”案、黄林青泄露内幕信息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刘亚、黄林青分别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山东证监局依法对武登富、聂涛、李玉顺、李桂元内幕交易“三维工程”案作出行政处罚,对4名违法主体或没收违法所得或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分别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证监会及相关证监局网站) 上述案件中,张红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邓某华的配偶,在阳普医疗拟收购广州惠侨100%股权的内幕信息公开前,使用“张某闲”账户交易“阳普医疗”,交易时点与内幕信息形成及公开过程基本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合理解释;刘德先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卜某芹的配偶,在华泰股份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内幕信息公开前,控制“李某”账户组亏损卖出其他股票后,大量买入“华泰股份”,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合理解释;在索菱股份拟收购帝显电子100%股权的内幕信息公开前,吴幸光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其控制证券账户交易“索菱股份”的行为明显异常,且无合理解释;闵浩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并通过其控制的证券账户交易“模塑科技”,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在吉药控股拟收购普华制药的内幕信息公开前,刘亚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黄林青存在联络接触,并突击向证券账户转入资金买入“吉药控股”,交易时点与内幕信息形成及公开过程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合理解释;黄林青作为普华制药总经理,系吉药控股拟收购普华制药事项的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且实际参加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全过程,其在内幕信息公开前通过电话向黄某鹏泄露了该信息;在三维工程拟收购齐鲁工程的内幕信息公开前,武登富、李玉顺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入“三维工程”,聂涛、李桂元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频繁联络,交易“三维工程”的行为存在明显异常,且无合理解释。 内幕交易行为侵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公平知情权,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证监会将持续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不断净化资本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商业与公司 COMMERCIAL& CORPORATE 错失中国人寿入主机会后 万达信息控股股东持股遭司法冻结 但好景不长,一个月过后,万达信息宣布终止此项股权转让协议,原因系无法达成协议生效条款。与此同时,万达信息控股股东万豪投资曝出违约风险,其在国泰君安办理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已触发违约条款,可能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 8月4日晚间,万达信息又曝出一大风险。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万豪投资及实控人史一兵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股份数量合计2.0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9%。 实控人称不知冻结原因 公告显示,公司于8月4日收到万豪投资和史一兵发来的告知函,并通过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万豪投资及史一兵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其中,万豪投资有2.01亿股被冻结,史一兵有550.86万股被冻结,冻结开始日均为2019年8月1日,到期日均为2020年7月31日,司法冻结执行人均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在知悉冻结情况后,万达信息立即向控股股东及实控人问询相关情况,公司收到回复是其对冻结情况完全不知情,目前尚且不知冻结原因。 在本次司法冻结后,万豪投资和史一兵所持全部公司股份均被司法冻结。 万达信息表示,此次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目前也暂时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除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收到其他方关于司法冻结事项的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 控股股东触及质押违约 在本次司法冻结之前,万豪投资和史一兵所持有的万达信息股份已经被高比例质押。根据公司最新披露的质押公告显示,万豪投资所持股份中的94.86%已被质押,而史一兵个人持有股份中的99.637%都被质押。 不仅如此,高比例的质押结合股价持续下跌,也导致了质押风险的触发。公司7月23日公告称,接到万豪投资的通知,万豪投资在在国泰君安办理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已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可能被实施违约处置。 据介绍,此次万豪投资在国泰君安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金额为2.05亿元,当前已还款3000万元,剩余金额1.75亿元,当前质押股份3212.76万股。按照当时公告中的描述,国泰君安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拟被动减持数量直至还清国泰君安剩余的全部本息。 万达信息当时表示,万豪投资正在同质权人进行积极的沟通,努力寻求补救措施,争取达成还款计划,尽力降低或避免本次逾期造成的不利影响。若上述质押股份被强制处置,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但时至今日,随着万豪投资和史一兵所持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即便是国泰君安可能也无法强制处置质押违约的股份。 二股东中国人寿浮亏逾20% 随着万达信息一系列事件发酵,受影响的不仅仅其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人寿也受到牵连。 自2018年年底,中国人寿在半年内频频出手增持万达信息股份。2018年12月27日,中国人寿首度进驻万达信息股东行列,通过旗下国寿资产专项产品账户从万豪投资处受让5500万股,占万达信息总股本的5.0025%,首次上榜为第三大股东。 今年4月4日,万达信息公告再度公开中国人寿的增持进展,中国人寿相关账户增持公司3.98%股份,增持后中国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上升至8.98%。到了6月23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中国人寿的合计持股比例已经上升至10.0042%。 查阅万达最近半年来股权变动相关公告发现,中国人寿长达半年的增持行动,总计耗资超过22亿元,其中去年12月27日受让5.0025%股权耗资约6.33亿,4月4日前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耗资约6.83亿元,4月4日至6月23日期前还增持了约1%的股权,耗资约1.6亿元,合计约14.7亿元。 6月23日,万达信息宣布,万豪投资与中国人寿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向中国人寿转让公司5.01%的股份。转让完成后,万豪投资的持股比例将下降至13.27%,中国人寿的持股比例将上升为15.02%,成为万达信息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史一兵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中国人寿方面表示,此次交易基于对万达信息及其所在行业的分析判断及充分论证,拟通过该交易取得万达信息部分股权,充分发挥资源整合能力,进一步增强万达信息在信息化综合服务领域的综合竞争实力。万达信息亦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人寿将在医疗健康、智慧城市、云计算、大数据等业务领域以万达信息为主要平台整合科技资源和业务资源。 不过,此次股权转让在1个月后宣告终止。虽然公司宣称终止的原因系无法达成协议生效条款,但市场普遍认为,万豪投资出现的股权质押风险是影响此次交易的主要原因之一。 “入主”无望之下,从财务投资的角度来看,中国人寿对万达信息的这笔投资目前也出现浮亏:按万达信息最新的115.8亿总市值计算,中国人寿所持10%的股份市值约为11.58亿元,较其投入成本14.7亿元缩水了20%以上。 *ST美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ST美丽(000010)8月4日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美丽生态在重组文件中对阜宁县金沙湖项目和官塘新城路网绿化工程的进展情况等存在误导性陈述;在2015年年报中对子公司八达园林盘盈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不当,存在虚假记载等。证监会决定对美丽生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八达园林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贾明辉、王云杰等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3万至30万元不等罚款。 暴风集团股价一泻千里 重要股东早已顶格减持 从资金流向来看,本周暴风集团前两日的地量一字跌停板上,大部分资金出逃无门,前五大营业部贡献了四成以上的成交额。之后,暴风集团开板,主力资金一日游明显,其中还闪现了知名游资的身影。记者注意到,暴风集团的流通股股份分散,重要股东早已将解禁股清仓完毕。 主力资金一日游 两个跌停板后,暴风集团在7月30日晚间公告称,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部人员稳定。7月31日,主力资金随即开始炒作暴风集团,在开盘时净买入逾5200万元。 资金博弈激烈,投资者跟随主力资金进场,致使暴风集团当天低开高走,盘中一度涨逾5%,最终收涨3.33%,全天放量成交2.74亿元,换手率高达21.66%。 不过,资金一日游痕迹明显。8月1日、8月2日,暴风集团均低开,盘中屡创近期新低,两个交易日累计跌逾6%。主力资金连续两日净流出,分别净卖出3502万元、452.8万元。8月1日的龙虎榜显示,前五大卖方席位合计卖出3788.32万元,其中卖一席位的华鑫证券深圳益田路营业部当天净卖出1489.79万元。 8月1日的成交中还闪现了知名游资的身影。动用资金量居所有营业部前列且频繁登上龙虎榜的中国银河证券北京建国路营业部、华泰证券上海共和新路营业部的买卖方向相反,前者买入320.72万元,后者卖出488.02万元。 中国银河证券北京建国路营业部近期频繁出现在异动个股龙虎榜中,除暴风集团外,本周还交易了法尔胜、三角防务、三只松鼠、福蓉科技、亚世光电等股票,这些股票的共同特点是近日曾日换手率达20%以上。 而卖出暴风集团的华泰证券上海共和新路营业部近期则上榜次数不多,但从上榜情况来看,该营业部近期热衷于交易新股,包括值得买、沃尔德和航天宏图。 重要股东顶格减持 暴风集团流通股股份分散且前十大股东名称及排序经常变化。其一季报公布的前十大流通股东均为自然人,其中第四至第十大股东均为新晋前十大股份;第一大流通股东为自然人袁涤云,仅持有280万股,占暴风集团总股本的0.85%。终其原因,暴风集团首发持股较多的重要股东、曾持有股票的机构已悉数出逃(解禁股),只剩下自然人在二级市场相互博弈。 在暴风集团一系列风险暴露之前,其重要股东的历史减持动作就早已开始。自股票陆续解禁以来,该股的重要股东就陆续减持,包括企业高管、首发股东等。其减持特点是“顶格”减持,即能卖多少就卖多少,剩余所持股份均为还处于限售期的股票。 就在7月19和7月23日,暴风集团副总经理张鹏宇就通过二级市场分别减持2.57万股、2.56万股,减持后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仅剩60股。也就是说,张鹏宇已尽数将其能卖的暴风集团股票卖出了,剩下持有的20.54万股为限售股,暂时无法卖出。不过其减持计划是6月份发出的,彼时暴风集团及实控人冯鑫正遭光大证券旗下公司起诉,要求索赔本息超7.5亿元。 在此之前,互为一致行动人的公司首发股东天津瑞丰利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融辉似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众翔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家企业在5月底至6月初时也已将可减持的暴风集团股份尽数卖出,合计减持近220万股,剩下合计持有的1245.8万股均为无法卖出的限售股。 综合来看,上述重要股东的减持堪称及时,成交均价在6.3元至7.3元之间,远高于暴风集团的最新收盘价4.94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一致行动人中的融辉似锦、瑞丰利永在去年年底时已减持过一轮,当时也是将其手中已解禁的213万股悉数卖出。而众翔宏泰也曾于去年10月份将其手上已解禁的45.35万股“清仓”。 首发股东及高管迫不及待减持,机构也早已逃之夭夭。在2016年末和2017年末,机构分别持有暴风集团2052万股、1588万股。而截至2018年末,机构仅持有暴风集团45.56万股。而也就是说,机构在过去两年内基本已清仓暴风集团。 遭重要股东及机构抛弃的暴风集团,股价一泻千里。这家刚上市时风靡一时、创造出29个涨停板纪录的创业板股票,最高价曾一度摸高至123.83元/股(前复权)、市值逾300亿元,如今最新收盘价仅4.94元/股,总市值不到17亿元。 拟上市公司缘何频频遭遇专利问题 海天瑞声撤回材料,审核状态为“终止”,而其他大多数受审计机构瑞华牵连的上市项目状态是“中止”,“终止”的原因,看起来和专利完全没有关系,该公司声称是考虑长远发展的战略布局,或有提前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考虑,股权结构恐发生变化。 在上交所问询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就是海天瑞声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包括在未取得任何专利的情况下如何构建技术壁垒、核心技术如何体现优势等。申报材料显示,海天瑞声还没有一项发明专利,只有已提交的8项发明专利申请。 没有专利,谈何核心技术,有正在申请的专利,说明海天瑞声对专利还是重视的,只是重视得比较晚。 有专利的,也可能因为专利而产生纠纷,长阳科技的专利诉讼主要来自竞争对手:日本东丽株式会社于2017年5月和8月以长阳科技侵犯其拥有的两项专利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犯发明专利权行为”,并索要侵权赔偿金等合计2610万元。 以前,液晶显示器用反射膜市场基本被日本东丽等掌握,长阳科技实现了进口替代,年销量还超过了日本东丽。长阳科技的反击,是针对上述两项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该两项专利还真的被无效掉。但是日本东丽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诉求否决其专利的决定无效。现在日本东丽的上诉取到了部分效果,法院要求知识产权局就其中一项进行重新审查。 长阳科技算是幸运,因为诉讼发生的时间在递交科创板上市材料之前。晶丰明源则因为上市后出现涉诉事项,本该于7月23日接受上市委审议,但就在当天早间,上市委审议会议取消审议晶丰明源发行上市申请。 晶丰明源的涉诉事项或与矽力杰半导体技术(杭州)有限公司诉讼有关,矽力杰认为,晶丰明源涉嫌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线性调光芯片产品,侵害其专利权,杭州中院于2019年7月19日立案。 由此可见专利诉讼影响巨大。即使已经上市,也可能会有专利诉讼,比如光峰科技公告,台达电子起诉光峰科技侵犯其专利权,案件涉案金额合计4843.6万元,光峰科技3000万元存款因此被冻结。光峰科技又马上反手起诉台达电子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 除了科创板公司,拟在创业板上市的唐源电气遭到竞争对手实名举报,其中也涉及一项发明专利,后来该项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但整体上,科创板涉及专利的风险要远远超过其他板块,这主要是因为,科创板的定位就是要有一定科技含量,一家公司可能规模很小,但一定要有科技优势。 目前看,专利争端主要来自竞争对手,这显示出市场竞争的残酷性,许多竞争都是在市场上拼杀,不可能拿到法院说事儿,知识产权是少有的可以在法院打击对方的手段,是最好的抓手和武器。上述专利诉讼中,赔偿金往往并不高,这也是我国专利诉讼的现状,很难支撑大金额赔偿,但是诉讼落败的后果远远不是这些钱,而是更为严重的一套“枷锁”,比如不能再销售此类产品,需要对方专利授权等等。这都可能导致竞争失利。 法院起诉可谓旷日持久,其中波折众多,比如有些专利一旦被宣告无效,就会“偷鸡不成蚀把米”,即使不能被无效,也会作为拖延的手段之一,提高对方诉讼成本。当然如果胜诉收益更高的话,就会有越来越多的案例发生。 对科创板企业来说,这其实是一件好事,如果核心技术没有专利保护,或者缺少核心技术而无法申请专利,那在诉讼之下,就会重视专利,进而重视研发,这对提高科技含量有利,对提高整个国家的科研水平也有利。 辅仁药业爆雷背后隐秘造假史:瑞华所"助纣为虐"? 2018年报显示货币资金16.56亿元,2019年一季报显示货币资金18.16亿元,4个月后的7月19日,却拿不出6000万元的分红款。 辅仁药业爆雷背后掀起其造假隐秘史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瑞华所”)的斑斑劣迹。 随后,7月25日辅仁医药复牌,但其6000多万的分红款仍未到账。自7月25日复牌后,连续三日一字跌停,7月30日跌5.31%,辅仁药业报6.95元/股。 根据其24日发布的公告,公司财务提供资料显示,截至7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现金总额1.27亿元,其中大部分还处于受限状态,受限金额为1.23亿元,未受限金额仅377.87万元。 早在2015年至2016年就有人连发两封实名举报信,而此前辅仁药业也一直问题频发,爆雷征兆隐现。 举报信暗藏造假端倪 对于辅仁药业近日爆出的财务造假,早在2015年就已有人实名举报。 2015年9月,原辅仁药业董事总经理邱云樵的妻子武娇娇,在网上发布了针对辅仁药业实控人、董事长朱文臣的实名举报信。 举报信中列举了朱文臣的七项问题,包括严重超生、长期包养情妇、贷款诈骗、非法转移资金等问题。而在其中即包含两条涉及辅仁药业财务造假的内容。武娇娇在举报信中称,2010年来,辅仁药业一直财务造假,并以此骗贷80多亿、将部分贷款据为己有,向海外非法转移资金5亿元。 不过彼时,邱云樵正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侵占辅仁药业800万元股权转让款而被起诉,而报案人正是邱云樵的老板朱文臣。 第一封举报信当时虽闹得沸沸扬扬,但对朱文臣及辅仁药业的经营未造成实质性影响,也未能影响邱云樵案件的审理进程。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看鹿邑县人民法院2016年10月对邱云樵职务侵占一审刑事判决书时发现,此次800万款项侵占,还涉及朱文臣对上海平安资产管理公司(下称“平安公司”)经理汪元刚涉嫌巨额商业贿赂一事。 据判决书显示,2010年辅仁集团安排邱云樵和汪元刚商谈上海平安投资公司投资辅仁集团下属企业宋河酒业一事。而商谈期间,邱云樵禀报说,汪元刚要求2000万元的“运作费”,朱文臣表示同意。 2010年5月18日,平安公司和宋河酒业签订股权融资协议。2010年6月8日平安公司向辅仁集团旗下公司汇入资金1.37亿元,用于购买辅仁工程在宋河酒业的股份,成为宋河酒业的股东。 2010年6月21日和2010年8月5日。辅仁集团分两次向汪元刚指定的个人银行卡汇入“运作费”2000万元。随后汪元刚又按照邱云樵的要求,将2000万“运作费”中的800万分两次转给汪云樵。 围绕案件的关键点是这800万元到底是邱云樵职务侵占,还是朱文臣主动给予他的奖励。 至2016年9月26日,也就是邱云樵案正式开庭审理的前两天,武娇娇再次向中国证监会实名提交第二封举报信。而当时,将开药集团注入辅仁药业的借壳交易正在进行中。 在第二封举报信中,武娇娇举报对超过78亿元的开药集团注入辅仁药业借壳交易一事,举报存在重大的财务造假行为。信中称,开药集团涉嫌虚增净资产17亿元,虚报利润14亿元,开药集团偷漏所得税10亿元,辅仁集团偷漏税至少20亿元。 关于“开药集团涉嫌虚增净资产17亿元,虚报利润14亿元,开药集团偷漏所得税10亿元”,举报信中的证据是,瑞华所开药集团的财务数据与其每年国税纳税申报数据差异巨大。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开药集团所有者权益24.68亿元,而国税申报为7.3亿元,相差17.4亿元,相差3倍多;公告未分配利润8.96亿元,国税申报显示利润为亏损5.57亿元,相差14.5亿元。 2016年9月26日收到举报信当日,中国证监会即公告,因辅仁药业涉及重大事项核查,决定对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方案提交重组委审核予以暂停,待相关事项明确后视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审核。但却对邱云樵一案并未造成影响,邱云樵随后被判10年有期徒刑。 而辅仁药业于2016年10月18日发布公告作出解释,称媒体报道涉及的数据与事实不符。公告称,开药集团母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各年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或出现巨额亏损的情形,其纳税申报资产负债表与审计报告在开药集团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方面也不存在差异等情况。 不过,针对这一回复,2016年10月19日,武娇娇再次向证监会实名举报,指出辅仁集团的公告再次公然造假,激发又一轮“口水战”。 而这个“留档申报数据”和真正的国税金税系统里的数据,是两回事,申报的数字并不是实际上交入库的数字,朱文臣和中介机构玩了一个彻底的文字游戏。 此后,经过一年多的反复,2017年11月辅仁资本收购开药集团,这个当时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医药并购案终于获得通过。 早已危机四伏 并入开药集团,让辅仁药业近年业绩突增,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6年,辅仁药业营收分别为4.35亿、4.62亿、4.96亿,净利分别为1212万、2777万和1765万,而在2017年合并开封制药资产当年,其营收猛增至58亿,净利增至3.92亿。 但在金玉其外表象之下,败絮其中的征兆也逐渐显现。 2016年6月,在辅仁药业78亿元并购开药集团的交易中,辅仁药业面临3.91亿尾款拿不出的窘境,一度引起市场一片质疑。 2016年,辅仁集团下属企业河南辅仁控股有限公司曾斥资3.9亿元参股久亿恒远(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其40%的股权,成为最大股东,而久亿科技则是P2P平台短融网的运营者。 随后的2018年8月,辅仁集团控股的P2P平台短融资频爆雷。 2018年8月9日,久亿科技发生股权变更,河南辅仁控股有限公司的名下股权变更为上海民峰实业有限公司,辅仁药业董事长朱文臣也退出高管名单。 2018年8月10日,短融网官网发布《优化还款规则的相关公告》,公告中正式宣布短融网打破刚兑,不再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此后平台开始出现大量逾期,至今上述逾期资金仍未解决。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除了财务上存在造假的问题外,引发辅仁集团资金链危机在短时间内的导火线或也与此次P2P爆雷潮有关。 而从2019年开始,辅仁药业还有更多不利公开信息不断被披露。 2019年6月至今,辅仁药业已连续12次公告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被冻结的情况。 辅仁集团持有的辅仁药业股份,被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等部分或全部冻结(轮候冻结)。此外,辅仁集团还在2019年,9次被列为被执行人,2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更在2015至今,26次出质股权、8次抵押动产。 瑞华所“助纣为虐”? 在辅仁药业业绩分红备受质疑背后,其审计机构瑞华所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早在2015年,瑞华所就因为涉嫌帮助辅仁药业隐瞒关联交易,而遭到河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此外,康得新(现ST康得)百亿资金财务造假,以及近期瑞华负责审计的大族激光也饱受非议,中报业绩变脸后,欧洲研发中心项目遭质疑,原本仅计划投资5000万元,却长达8年未完工而且投资金额逐年激增,已经达到了惊人的10.5亿元,诸多声音质疑资金被挪用。 而这种种都指向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瑞华所。巧合的更是,探寻瑞华所的前世今生,发觉其“师从”的正是过往劣迹斑斑的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鹏城所)。 瑞华所的前身最早可追溯至2000年设立的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在历经多次合并之后,现在的“瑞华”由国富浩华和中瑞岳华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而来,自2013年7月启用的新名称。而自2012年末鹏城所就被当时的另一大所国富浩华吞并。 提起曾号称“华南第一所”的鹏城所,不由牵扯出一段段造假往事。 早期的聚友网络、金荔科技,以及绿大地欺诈发行等影响恶劣的案件,都与鹏城所脱不了干系。2012年因参与“绿大地IPO造假”,2013年5月,鹏城所最终被证监会撤销券服务业务许可。绿大地在2004年至2009年,虚增收入2.96亿,欺诈发行IPO募资近3.5亿。存在虚增资产、虚假采购、虚增销售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欺诈发行等诸多犯罪行为。 华南某私募人士分析:“频频爆雷背后,本应成为看门人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成了帮凶。对标全球,历史上2001年能源巨头安然因财务造假遭到美国证监会调查,世界上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安达信是其审计机构被卷入其中。2002年因“安然案”安达信全球各地的分公司相继宣布脱离,大部分加入了安永、普华永道、毕马威,有着近百年历史的安达信销声匿迹,瑞华所今后的走势也将成为业内关注重点。” 税 务 TAXATATION 投资科创板,这些税收问题值得重点关注! 从相关监管政策来看,科创板是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的新设板块,属于上市公众公司。从法律地位等方面来说,科创板在上交所上市,与上交所的主板、深交所的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是平行的。因此,其他类型上市公司投资者适用的税收政策,同样适用于科创板投资者。 7月22日,科创板鸣锣开市,首批25家科创板公司正式上市交易。截至当日收盘,科创板25只股票全线飘红。那么,投资者持有和转让科创板公司股票,需要关注哪些税务问题呢? 持有环节:关注股息红利的税务处理 在股票的持有环节,投资者主要需针对股息红利所得进行税务处理。在实操中,应根据自身身份和所持股票的类型,采取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 个人投资者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按持股期限,享受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1个月内(含1个月)的,就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即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个人投资者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为限售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减半征收;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实行差别化征收。 对法人投资者来说,可就其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作为免税收入。但要注意适用条件:投资应为权益性投资,且为直接投资;被投资方也应是居民企业;如果投资的是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流通的股票,需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 如果投资者是境内合伙企业,对应的税务处理方式还将不同。由于境内合伙企业不是所得税纳税义务人,而是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因此,笔者认为,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不能适用差别化税收政策,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的规定,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属于居民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取得的股息红利,从法理上看,由于并不是直接投资取得,不能作为免税收入。具体如何处理,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 转让环节:关注增值税及所得税纳税义务 在股票转让环节,主要涉及增值税及所得税,也应根据投资者身份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 对于个人投资者,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件)的规定,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个人所转让股票属于应税限售股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以下简称167号文件)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的规定,应就其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非应税限售股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及167号文件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人投资者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根据36号文件规定,转让股票应按照金融商品业务缴纳增值税。同时,应将股票转让所得并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36号文件规定,合伙企业转让股票,应按照金融商品买卖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对于合伙企业的股票转让所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科创板上市公司相关的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及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等税收问题,也适用现行税收政策。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解读 一、制定《决定》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根据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税务总局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眼于“为民服务解难题”,继此前两批取消35项税务证明事项后,再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同时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和本批取消的证明事项所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一并清理。 二、《决定》的主要内容 (一)公布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 25项税务证明事项取消后,3个事项通过事后核查替代;6个事项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或内部核查替代;15个事项改为行政相对人自行留存有关法定证照等材料备查;1个事项根据征管实际已无须备案或核查。 (二)配套修改规章、规范性文件 《决定》废止和修改了5件规章、规范性文件。具体如下: 1.全文废止1件税务部门规章。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国税发〔1998〕49号文件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改),涉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取消的“资源税管理证明”。该证明取消后,实行纳税人自主申报,不再采用代扣代缴的征管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已不存在,有必要全文废止。 2. 修改3件税务部门规章。一是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涉及《决定》取消的“发票丢失登报作废声明”。二是修改《税收票证管理办法》,涉及《决定》取消的“税收票证遗失登报声明”。三是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涉及《决定》取消的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需提供的“营业执照”。 3.全文废止1件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涉及《决定》取消的“发票丢失登报作废声明”。该公告对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后刊登“遗失声明”的问题进行了规定。“发票丢失登报作废声明”取消后,该公告的调整对象已不存在,有必要全文废止。 三、《决定》施行日期 《决定》附件1所列1—12项税务证明事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决定》附件1所列13—25项税务证明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的有关规定停止执行,具体停止执行时间在附件1中进行了详细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再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在前期分两批取消35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便利度,增强减税降费获得感。 据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介绍,税务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的部署要求,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紧扣“为民服务解难题”的目标,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更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力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截至目前,税务总局分三批共取消60项税务证明事项,涉及231个具体办税事项。 致力让纳税人更加便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总局将取消证明事项作为简化税收优惠事项办理,增进减税降费便利化的重要举措。此次公布取消的25项税务证明事项中,有19项涉及税收优惠办理,包括纳税人享受有关税收优惠需提交税务机关备案的个人身份证明、单位性质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土地用途证明、资格资质证明等。 据了解,此前两批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也都涉及减免退税以及延期缴纳税款事项。如,在前期取消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享受优惠有关证明材料基础上,税务总局于2019年5月进一步决定对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六税一费”享受优惠有关资料管理方式,由原来的备案改为留存备查,纳税人享受“六税一费”相关优惠可实现“零跑腿”“免备案”。 努力减少纳税人资料报送负担 此次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中,有5项属于原本需要纳税人专门通过第三方取得的证明,如发票票证丢失登报声明、软件检测证明等;其余20项是原本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自有法定证照等资料,如个人身份证明、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需提供的营业执照等。 据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介绍,税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本着刀刃向内、破除证明依赖的改革精神啃“硬骨头”,聚焦纳税人、缴税人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重点清理了一批开具时需要花费一定检测、鉴定或公证费用的证明,并积极探索通过告知承诺、公开公示、随机抽查等管理方式来替代。 比如,此次取消了办理软件产品、动漫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时需提供的软件产品检测证明;享受有关增值税免税政策需提供的有机肥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等,可为企业节省几百元至几千元一次的检测费用;此外,此前两批取消的饲料产品检测报告、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鉴证报告、继承权公证证明等,均能为纳税人节省可观的证明费用。 本批公布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中,不少是各地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金点子”,税务部门经过认真研究论证,使得“金点子”变为“硬措施”。例如,对广州番禺某纳税人提出的取消票证遗失登报声明的意见建议,抓紧研究论证,在进一步完善有关监管措施,确保发票、票证安全的前提下,取消了发票、票证丢失登报证明。又如,对河北邢台等地纳税人提出的取消继承权公证证明的意见建议,税务总局研究后认为其建议合理,及时制发决定予以取消。这些都为纳税人带来了费用上的节省,既“简便”又“减负”。 减证不减责 放权不放任 “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要管好”。税务部门既要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又要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健全税务监管体系,惩处涉税违法行为,实现激发市场活力和规范市场秩序有机统一。 ——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税务部门不断强化大数据应用,深化跨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例如,纳税人办理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补发业务,原本需要提供较为繁复的证明材料,但随着2019年7月1日起税务部门全面实现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共享,该项纸质完税证补发业务及所需证明材料一并取消。又如,通过与科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享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相关信息,使纳税人可以直接申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不必另行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信用价值高,纳税遵从好。税务部门树立“诚信推定、信赖合作”的共治理念,着力构建基于诚信推定的新型税收征纳关系,对部分涉税事项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办理方式,“还权明责”于纳税人。例如,取消申请延期缴纳税款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事故证明,以纳税人自行承诺替代。又如,对车船税困难减免事项,允许以纳税人自行承诺代替提交困难证明。同时,税务机关强化对纳税人承诺事项的事后核查,对不实承诺甚至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并按规定纳入信用记录。下一步,将做好推进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监管与服务并举增效能。根据纳税人信用和风险状况,实施规范化、专业化、差异化管理和服务,在对高风险纳税人加强风险分析和应对的同时,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和程序,为低风险、无风险纳税人提供更好更优的服务。例如,2018年9月以来,通过推进清税证明免办、即办服务、“承诺制”容缺办理等措施,企业办理注销大幅提速;2019年7月1日起,从扩大即办范围、简化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减少资料报送3个方面,推出了更大力度优化税务注销流程的系列举措。又如,深入推进实名办税,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优化服务措施,实现办理相关事项时不再要求提供登记证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下一步,税务总局将继续把落实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作为开展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成果抓紧抓好,坚持“放”“管”“服”结合并重,促进管理更有效,服务更优质,着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税收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重拳打击涉税违法犯罪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在前期分两批取消35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便利度,增强减税降费获得感。 据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介绍,税务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的部署要求,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紧扣“为民服务解难题”的目标,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更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力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截至目前,税务总局分三批共取消60项税务证明事项,涉及231个具体办税事项。 致力让纳税人更加便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总局将取消证明事项作为简化税收优惠事项办理,增进减税降费便利化的重要举措。此次公布取消的25项税务证明事项中,有19项涉及税收优惠办理,包括纳税人享受有关税收优惠需提交税务机关备案的个人身份证明、单位性质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土地用途证明、资格资质证明等。 据了解,此前两批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也都涉及减免退税以及延期缴纳税款事项。如,在前期取消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享受优惠有关证明材料基础上,税务总局于2019年5月进一步决定对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六税一费”享受优惠有关资料管理方式,由原来的备案改为留存备查,纳税人享受“六税一费”相关优惠可实现“零跑腿”“免备案”。 努力减少纳税人资料报送负担 此次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中,有5项属于原本需要纳税人专门通过第三方取得的证明,如发票票证丢失登报声明、软件检测证明等;其余20项是原本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自有法定证照等资料,如个人身份证明、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需提供的营业执照等。 据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介绍,税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本着刀刃向内、破除证明依赖的改革精神啃“硬骨头”,聚焦纳税人、缴税人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重点清理了一批开具时需要花费一定检测、鉴定或公证费用的证明,并积极探索通过告知承诺、公开公示、随机抽查等管理方式来替代。 比如,此次取消了办理软件产品、动漫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时需提供的软件产品检测证明;享受有关增值税免税政策需提供的有机肥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等,可为企业节省几百元至几千元一次的检测费用;此外,此前两批取消的饲料产品检测报告、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鉴证报告、继承权公证证明等,均能为纳税人节省可观的证明费用。 本批公布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中,不少是各地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金点子”,税务部门经过认真研究论证,使得“金点子”变为“硬措施”。例如,对广州番禺某纳税人提出的取消票证遗失登报声明的意见建议,抓紧研究论证,在进一步完善有关监管措施,确保发票、票证安全的前提下,取消了发票、票证丢失登报证明。又如,对河北邢台等地纳税人提出的取消继承权公证证明的意见建议,税务总局研究后认为其建议合理,及时制发决定予以取消。这些都为纳税人带来了费用上的节省,既“简便”又“减负”。 减证不减责 放权不放任 “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要管好”。税务部门既要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又要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健全税务监管体系,惩处涉税违法行为,实现激发市场活力和规范市场秩序有机统一。 ——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税务部门不断强化大数据应用,深化跨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例如,纳税人办理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补发业务,原本需要提供较为繁复的证明材料,但随着2019年7月1日起税务部门全面实现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共享,该项纸质完税证补发业务及所需证明材料一并取消。又如,通过与科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享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相关信息,使纳税人可以直接申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不必另行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信用价值高,纳税遵从好。税务部门树立“诚信推定、信赖合作”的共治理念,着力构建基于诚信推定的新型税收征纳关系,对部分涉税事项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办理方式,“还权明责”于纳税人。例如,取消申请延期缴纳税款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事故证明,以纳税人自行承诺替代。又如,对车船税困难减免事项,允许以纳税人自行承诺代替提交困难证明。同时,税务机关强化对纳税人承诺事项的事后核查,对不实承诺甚至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并按规定纳入信用记录。下一步,将做好推进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监管与服务并举增效能。根据纳税人信用和风险状况,实施规范化、专业化、差异化管理和服务,在对高风险纳税人加强风险分析和应对的同时,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和程序,为低风险、无风险纳税人提供更好更优的服务。例如,2018年9月以来,通过推进清税证明免办、即办服务、“承诺制”容缺办理等措施,企业办理注销大幅提速;2019年7月1日起,从扩大即办范围、简化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减少资料报送3个方面,推出了更大力度优化税务注销流程的系列举措。又如,深入推进实名办税,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优化服务措施,实现办理相关事项时不再要求提供登记证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下一步,税务总局将继续把落实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作为开展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成果抓紧抓好,坚持“放”“管”“服”结合并重,促进管理更有效,服务更优质,着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税收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学思践悟提认识 从严从实抓整改——税务系统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加强党性修养要从小事做起,体现在党员一言一行的风范之中,厚积于党员一点一滴的锤炼之中。” “加强党性修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贵在长期坚持,形成常态。” …… 7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在税务总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研讨班上,就“加强党性修养”与大家畅谈心得体会。这是税务系统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个典型场景。 两个月来,税务系统按照中央部署,聚焦主题不偏离、紧扣主线不放松,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这个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深学细照笃行,从严从实整改,推动主题教育不断取得实效。 聚焦主题抓学习:学深学广、真信笃行 “学然后知不足”。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就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学真信、学深学广,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税务总局党委头雁先行,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为全系统主题教育带好头、作表率,在领导班子个人自学基础上,围绕14个专题开展了集中学习研讨。税务总局分别举办读书班、专题研讨班,总局领导、机关司局主要负责人和各省区市、副省级城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近百人参加。两个班上,总局领导带头交流,参会同志人人发言,有交流、有点评,有探讨、有研究,气氛热烈,效果突出。 “每一次学习交流都是一次不忘初心的精神洗礼,每一次专题研讨都是一次牢记使命的思想激荡。我们在寻根问本中重温初心,感悟初心,践行初心;在学思践悟中担当使命,勇毅笃行,奋发向上。”宁波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梅昌新说。 与此同时,税务总局机关各司局、各省税务局也不断推出务实管用有效的学习教育举措。 收入规划核算司党支部在学习中努力做到“七个一”:每天一小时自学、每天一题自测、每周司领导带头一次学习交流、每月一堂党课、每人一篇心得、每个党小组一篇调研报告、支部一张问题和成果清单,全司良好的学习风气渐浓。 贵州省税务局党委以党委会、党委中心组为载体,扩大到处室、支部书记,开展集中式学习研讨;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以处室支部为载体,扩大到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分布式学习研讨;普通党员干部以学习强国、支部APP、总局网站为载体,开展自我约束的自律式学习。 榜样引领是无声的力量。税务系统在学习教育中大力推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典型悟初心,对比先进找差距,对标榜样担使命。 税务总局党委分别印发通知,号召向时代楷模张富清和施星灿、王俊华、李玉斌等税务系统先进人物学习,组织减税降费先进典型事迹宣讲团在全国巡回宣讲,开展“中国好税官”现场交流活动,在全系统掀起了比学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 山东省税务局党委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将好税官王俊华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主题教育的生动素材,组织报告团在全省税务系统宣讲,为主题教育的开展营造了浓厚氛围。 各省税务局在主题教育中,结合当地教育资源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特色教育活动,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江西省税务局党委依托省内丰富红色资源,以“实地体验+专家辅导”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长征出发地于都,到小平小道、方志敏烈士广场,到江西省委主题教育档案文献展览现场,让他们从红色故事中汲取信仰的力量,现场感悟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心灵受到震撼,思想受到洗礼。”不少党员干部表示,通过认真学习、深入思考,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今后一定要守好初心、担好使命,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沉到一线摸实情:问题导向、掌握实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刻舟求剑不行,闭门造车不行,异想天开更不行,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税务总局和各省局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上率下,到纳税人、缴费人中间去,到矛盾最集中、困难最突出的基层税务机关去,及时掌握第一手情况,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成果。 在短短一个半月里,王军分别前往广东、湖南和天津等地开展两轮专题调研。他下基层、进企业,广泛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干部意见建议,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享受减税降费政策情况。 税务总局其他班子成员于春生、张敏、孙瑞标、任荣发、王陆进、刘丽坚、王道树分批深入基层联系点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民情、掌握实情,真找问题、找真问题,带回了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事先围绕落实减税降费、组织税费收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健全税务监管体系等重要工作开展案头分析,然后带着问题开展调研,确保调研不白跑、不走空。目前,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已经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1篇,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37条。 深圳市税务局党委在调研中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先后聚焦落实减税降费“一号任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重点企业座谈会13场,收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8大类75个。 辽宁省税务局党委将学习研讨与调查研究同步推进,班子成员分赴14个市局、41个县区局、44个税务所,召开座谈会39个,发放调查问卷145份,走访纳税人698户次,形成调研报告14份。 “针对税务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考察,汇总情况问题,汇集真知灼见,对我们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纳税服务司党支部书记、司长孙玉山说。 检视问题不含糊:把问题找实、把根源挖深 “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检视问题是这次主题教育的重要一环。把问题找准、把根源挖深,才能开好“药方”,靶向治疗。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从税务总局到机关各司局,再到各省税务局,严格对照初心使命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在查摆问题上狠下功夫,力求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析透、检视到位。 税务总局在检视问题上广泛听取意见,坚决防止关起门找问题,既听取基层意见,又听取机关意见;既征求系统内意见,又征求外部门意见;既听取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又听取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意见。 在湖南调研期间,王军分别前往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听取对税务部门开展主题教育和减税降费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天津调研期间,他前往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征求对税务部门加强党的建设、开展主题教育的意见建议。 6月24日,税务总局安排5名司局长带队走访国资委等5部委,听取对减税降费的意见建议。税务总局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服务基层税务人三个方面列出检视问题清单,逐一明确责任人,限时整改。 上为之,下效之。山西省税务局党委坚持刀刃向内,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方面进行深入剖析、自我检视,省局党委和党委委员分别查找13条和69条问题。 江苏省税务局党委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一批,党委自身检视形成一批,面向基层征集一批,研讨交流汇集一批,整理共计4批10类145个问题,并将检视的问题拉单列条,定人定责,限时整改。 安徽省税务局党委按照“六对照、八查找”要求,通过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回访包保企业、网络问卷调查、机关政治生态调研等15种检视问题方式,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 “深入检视存在问题,做到痛点堵点在哪里、问题症结在哪里,工作的重心就到哪里,做到边学边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让纳税人、缴费人有了更多获得感。” 云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唐新民说。 整改落实出实招:动真碰硬、从严从实 “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主题教育中调研问题、检视问题,目的和关键都在于整改问题。 在5月31日召开的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奔着问题去,要把改字贯穿始终,立查立改、即知即改。 中央有要求,税务有行动。6月24日,王军在税务总局读书班上要求,整改落实要从一开始就改起来;7月4日,他在税务总局主题教育推进会上再次强调,整改落实要真改实改、改出实效;7月26日,他在天津调研时又一次强调,以解决实际问题的成效为衡量标准,推动税务系统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民有所呼,我必有应。 6月征期,针对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后仍有极个别企业增值税税负略有增加情况,税务总局立即在全国开展了一轮专项政策辅导,帮助企业更好适应减税降费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针对纳税服务投诉办理不及时问题,6月28日,税务总局修订出台《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将各类投诉的办理时限压缩50%。 针对税务机构合并后征管操作业务不一致问题,7月1日,税务总局制定出台新的《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实现税费和非税收入征管操作办法的统一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针对电子税务局功能不强、速度不快问题,7月3日,税务总局印发《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2019年版)》,加速推进全国电子税务局优化升级。 全国各省级税务局按照总局党委的要求,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巡视反馈的问题等,列出清单,落细落小,逐项开展销号式整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湖北省税务局党委在整改中奔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跑,拿实招出硬招,制定《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推出实实在在的26条举措,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湖南省税务局党委在整治纳税服务不到位方面,从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最怕、最烦、最盼、最痛”的问题入手,明确65项工作措施,出台“放管服”改革12项举措,159项业务实现“全程网上办”。 广东省税务局党委在整改中敢于啃硬骨头。针对区域、层级、部门间工作标准不一致、协调不充分问题,开展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针对信息系统不稳定集成整合不够问题,借助腾讯、华为力量,攻坚“智慧税务联合创新中心”。 青岛市税务局党委着眼长远、长效整改,制定《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服务指引(试行)》,出台30条具体措施,从制度上解决优惠政策应享未享等问题。 “总体上看,税务系统主题教育进展顺利,但与中央要求相比,与基层税务人和纳税人、缴费人的期望相比,我们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7月30日,王军在税务总局主题教育专题研讨会上表示。 在布置下步税务系统主题教育时,王军要求,一方面要迅速再开展一次主题教育“回头看”,总结前段工作,查找差距和不足,切实加以改进;另一方面,要根据新部署新要求调整原来的计划,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把主题教育推向深入。 不忘初心行致远,牢记使命再出发。 诉讼与仲裁 LITIGATION & ARBITRATION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意见》,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8月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下称《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靳学军、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褚红军、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鑑伟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会上现场连线了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和诸暨市人民法院三家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直观展示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的情况。 “《意见》创造性地提出两个‘一站式’建设目标,旨在打造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钱晓晨介绍,围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讼制度、诉讼服务体系、跨域立案服务等司法改革要求,《意见》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主线,分三部分共计27条规定了推进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和组织实施。其中,第二部分为核心内容,提出16条工作措施。 《意见》要求,到2020年底,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基本健全,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建成。 两个维度四个层次 三化四立一平台 《意见》第7条至第12条重点围绕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从“走出去”和“引进来”两个维度四个层次提出工作要求。“走出去”强调主动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为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保障。“引进来”是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类型多样的调解平台,引入各类调解人员,配备速裁法官或团队,按照自愿、合法原则,为当事人提供解纷方案和解纷服务。四个层次是从源头到诉前再到诉讼前后端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多元解纷体系。此外,《意见》还强调推动建设应用在线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线上一站式解纷服务。 《意见》第13条至第22条对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作了规定,具体概括为“三化”“四立”“一平台”。“三化”是诉讼服务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四立”是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相结合的便民立案模式。“一平台”是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 《意见》明确,建立诉前调解案件管理系统,做到逐案登记、全程留痕、动态管理,并将诉前调解工作量纳入考核统计范围。 普遍开通网上立案 全面推行跨域立案 据了解,《意见》除了要求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原则上当场立案外,还对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两项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明确,全面实行网上立案,做到凡是能网上立案的案件,应上尽上。对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的,除确有必要现场提交材料外,一律网上办理。对当事人选择现场提交立案申请的,不得强制网上立案。普遍推行跨域立案服务,设立专门窗口,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实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 技术规范,对工作开展和技术架构提出了要求。 打造“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 《意见》明确,扩展网上服务功能,全面应用中国移动微法院,打通当事人身份认证通道,提供网上一站式服务,加强律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厅网线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自动关联。开展全数据分析,科学研判各类矛盾纠纷发展态势和审判执行质效情况。加强诉讼服务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实现内外网信息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 据介绍,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是推动两个“一站式”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重点亮点工作,通过建立质效评估体系,实现对全国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的大数据管理。上级法院可以自动监测、全程监管和评估分析下级法院诉讼服务工作。 北京、江苏、浙江三地法院一站式解纷成果显著 2018年以来,江苏法院实现诉讼服务事务一站式办理法院民事、行政一审网上立案近44万件,占新收民事、行政一审案件的33%。今年,全省法院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的案件比例将突破50%。 浙江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推了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截至目前,平台访问量突破498万人次,流转案件54万件,调解成功47.8万件。2018年,浙江法院收案增幅由2017年的14.8%下降至3.4%。 判决:被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赵志红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1996年9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等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17起,共杀死6人,强行奸淫幼女2人、妇女10人,还多次抢劫、盗窃,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赵志红还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赵志红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赵志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三千元的刑事裁定。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赵志红宣告并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临刑前,赵志红拒绝会见其近亲属。 幼儿园外教猥亵儿童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获刑5年驱逐出境 2019年8月2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青岛市市北区红黄蓝万科城幼儿园外教猥亵儿童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马约格·何瑞迪·丹尼尔·奥斯瓦尔多(英文名:MAYORGA HEREDIA DANIEL OSWALDO)有期徒刑五年,驱逐出境。 被告人马约格·何瑞迪·丹尼尔·奥斯瓦尔多,男,1984年9月19日出生。2019年1月25日14时许,被告人利用担任青岛市市北区红黄蓝万科城幼儿园外教之机,在幼儿午睡期间进入幼儿园教室对正在熟睡一名幼儿进行猥亵。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利用教师的特殊身份,在公共场所当众对儿童进行猥亵,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法院依法从严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历时6年五粮液告赢九粮液 分析称此次判决有导向意义 “傍名牌”曾经一度是很多中小品牌迅速崛起的“捷径”,这让很多品牌不得不预防性的注册很多与本品牌相似的商标。但是这种此前大多只是受到舆论谴责的“捷径”,如今则有了法律的打击。日前,经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再审判决,“九粮液”“九粮春”等产品的行为,被认定侵犯“五粮液”“五粮春”所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前者立即停产并赔偿损失。 五粮液诉九粮液等侵权 历时6年终胜诉,这个案件的判决,给了很多准备傍名牌的企业一个警告。而取得这场成功,五粮液耗费了6年时间。 2010年,五粮液集团打假办公室发现市场上出现了诸多“N粮液”傍名牌产品,如:二粮液、三粮液、四粮液、六粮液、七粮液、八粮液、九粮液、十粮液等酒类产品。于是,五粮液集团委托律所代理维权。 其中,甘肃滨河集团的“九粮液”“九粮春”产品销量较大。五粮液针对滨河集团的维权并不顺利。 2013年3月,北京一中院受理“九粮液”“九粮春”案件。2014年1月,北京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滨河集团生产、销售“九粮液”“九粮春”酒产品的行为,不侵害“五粮液”“五粮春”商标权。五粮液上诉后,北京高院于2016年5月维持原判。 在一审、二审均败诉的情况下,2016年11月,五粮液集团向最高法申请再审,最高法于2017年6月裁定提审本案,并中止原判决执行。2019年5月,最高法作出了认定“九粮液”“九粮春”侵权的再审判决。 最终,最高法判决:滨河集团停止生产、销售标有“九粮液”“九粮春”文字或突出标有“九粮液”“九粮春”文字的白酒商品,并向五粮液集团支付赔偿金共计900万元。 除了“九粮液”外,还有“七粮液”“大午粮液”等,也成为五粮液的被告。而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这些品牌以及企业最后都被法院判商标侵权。 商标维权旷日持久,一些品牌备受拖累 事实上,不只是五粮液,很多酒类品牌都在不遗余力地打击“傍名牌”的商家。而旷日持久的商标纠纷,有的也影响到了企业发展步伐,甚至错失了行业发展红利期。 7月23日,两家“杜康”关于商标侵权纠纷有了一个结果,陕西白水杜康酒业有限公司(下称“白水杜康”)在媒体刊登了致歉声明,就与洛阳杜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中发布的一系列文章,进行道歉,并直言给洛阳杜康造成了名誉损害。 裁判文书网显示,洛阳杜康自2011年起曾多次起诉白水杜康侵犯其“杜康”商标权。2016年,洛阳杜康以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提起诉讼,白水杜康败诉。2018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决维持了原判,并判处白水杜康赔偿洛阳杜康1500万元的经济损失。 在外界看来,白水杜康与洛阳杜康延续多年的商标纠纷,似乎通过这一则声明,真正显示出最后的“赢家”。但旷日持久以及多地多起的诉讼,也拖累了杜康。在高端市场,“杜康”早已脱离第一梯队,更是有消息称,“杜康牌”商标的市值,从鼎盛时的50亿元,一度缩水到最低时的1个亿。此外,2016年,杜康牌白酒系列共为洛阳杜康带来约8.7亿元收入,但是这一收入在国内白酒行业,已经无法排在第二梯队。 分析人士表示,由于商标纠纷,洛阳杜康的高端化战略难以大规模施展,而白酒行业近些年随着消费升级高端化产品频出,洛阳杜康没有趁势扩大市场,本身就是巨大损失。 维护良性竞争保护知名品牌,分析称此次判决有导向意义 五粮液的此次事件,有分析认为,本判例由最高法作出,对于全国来说都有导向意义。既是一个最高级别的典型案例,又是一个全国法院审理“傍名牌”类案件的示范案例,而且对于淡化驰名商标的案件审理,都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本案的意义在于,制止恶意模仿、混淆行为,震慑众多侵权人,维护公平和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国内知名品牌。 广州中院公开判决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在因将电镀厂废水偷运至东莞直排下水道领到1年的刑罚后,陈灿江、何树朝、袁沛苍3人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眼下还要为数年前所犯下的错误,承担800多万元的赔偿款。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宗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陈灿江等3人赔偿超过875万元,用于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该起案件也成为东莞市首宗公开判决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据判决书披露,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袁沛苍雇佣陈灿江为其在广州市增城区经营的电镀厂的司机,并指示陈灿江驾驶货车将电镀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运送到何树朝经营的东莞市石碣镇百花路63号的废品收购站内,通过私设的暗管,将废水直接排放到市政下水道。何树朝默许袁沛苍偷排废水的行为。 在此期间,3人合谋共偷排废水约700吨,在废品回收站的电镀废水倾倒点,总铬超标14.3倍,总镍超标1429倍,总铜超标8566倍,总锌超标752倍,总氰化物超标120倍,化学需氧量超标11.6倍,氨氮超标5.7倍,导致当地环境严重污染,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损害。 2018年5月19日和12月28日,陈灿江、何树朝和袁沛苍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分别判处1年有期徒刑。 虽然袁沛苍、陈灿江和何树朝已因污染环境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3人仍应为其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共同承担环境污染损害的民事侵权责任。根据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出具的评估报告认定,本案中环境损害修复费用为875万余元。 2018年7月,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袁沛苍、陈灿江和何树朝3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875万元;在东莞市的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支付环境损害评估费用22万元;支付律师费、担保费和诉讼合理费用等超过30万元。 7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的全部诉讼请求。 其 他 OTHER 香港特区政府、警方:强烈谴责破坏国旗及暴力行为 部分人士8月3日在香港油尖旺区举行游行,期间,一些极端分子做出破坏国旗、冲击警署等行为。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4日凌晨对此表示强烈谴责。香港警方也对暴力行为予以最严厉谴责。警方公布,在驱散示威者的行动中拘捕超过20人。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示威活动期间,部分激进示威者有暴力冲击警署、破坏汽车、多处纵火等行为。同时,怀疑有示威者刻意破坏国旗,触犯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旗及国徽条例》。政府对于激进示威者目无法纪、蓄意破坏社会安宁,甚至挑战国家主权,予以强烈谴责。警方会严正执法,而使用暴力的违法示威者亦应受到法律制裁。 香港警方表示,对激进示威者的暴力行为予以最严厉谴责,并强调会对所有非法及暴力行为严正执法。警方有能力及决心维护社会安宁,绝不姑息任何暴力行为。 香港警方介绍,3日晚至4日凌晨期间,示威者以围栏等杂物堵塞红磡海底隧道收费广场两边行车线,导致两边隧道封闭、交通严重受阻;部分激进示威者围堵尖沙咀警署,大肆毁坏警署外设施并在多处纵火;部分激进示威者包围黄大仙纪律部队宿舍,向宿舍投掷爆竹及大量杂物,严重威胁居民的人身安全。 香港警方介绍,在驱散示威者的行动中,拘捕涉嫌非法集结及袭击等行为的示威者超过20人。 阅读原文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