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火腿”回归金华,实现地理标志产品、证明商标、商品商标三合一 一直以来,金华火腿、西湖龙井、绍兴黄酒被并称为“浙江三宝”,作为浙江老字号品牌的杰出代表,金华火腿也曾被列为皇室贡品,并斩获巴拿马国际商品博览会金奖等多个国际奖项,“金华火腿”这一驰名品牌已享誉全球。提起金华火腿,人们自然而然就会想到金华。一直以来,金华就是火腿的主产区之一,而金华火腿也一直被外界认为,是金华的传统名产之一。但是直到1979年,隶属于金华地区的浦江县食品公司才把它注册为商标。此后,由于历史原因,“金华火腿”商标一直归属省食品公司下属企业浙江省金华火腿有限公司。 正因为如此,上世纪80年代开始,金华的众多生产厂家使用“金华火腿”商标,就得向省食品公司缴付商标使用费。之后,又有企业开始注册自己的商标,许多生产商在产品上标注“ⅹⅹ(商标)金华火腿”。双方还为此对簿公堂。对于金华火腿这个商标的使用问题,各方一直有争议。为解决商标使用这一矛盾,2007年,“金华市金华火腿”证明商标被商标局核准注册。证明商标被核准后,与原有的“金华火腿”商标处于“平行”状态。证明商标,对于使用商标的企业有地域范围、生产工艺、原材料的特定要求。让金华火腿的商标回到金华,是金华众多火腿生产企业和火腿行业从业人员的期盼,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有关部门及相关火腿企业也一直在努力着。 近年来,对“金华火腿”商标及相关权利保护的力度不断加码。在此之前的2002年,金华人试图通过原产地的方法保护,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了申请。该局2003年批准了“金华火腿”作为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申请。2007年,“金华市金华火腿”证明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而就在1月19日,浙江省金华火腿有限公司、浙江兰溪永鑫火腿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签约仪式在金华举行,这个转让协议签订后,市服投公司就获得了“金华火腿”原商标权利人——浙江省金华火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这标志着“金华火腿”商标正式回归金华。 这也意味着“金华火腿”实现了地理标志产品、证明商标、商品商标“三合一”,为这一历史经典产业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金华火腿商标的回归,对于金华市广大火腿生产企业和火腿产业发展来说,无疑是个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