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奖!奖!江津工业扶持政策放系列大招,2021年实现产值4000亿元 奖!奖!奖!江津工业扶持政策放系列大招,2021年实现产值4000亿元 江津日报 江津日报 2017-03-21 工业是江津经济发展的龙头产业。 为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全区“一三三六”发展思路,到2021年,实现工业总产值4000亿元,再造一个江津工业,推进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质量效益实现新提升,建设成为全市现代制造业高地。特制定激励扶持办法。 一、鼓励企业加快发展,促进做大做强 (一)重大贡献奖 1 规模重大贡献奖 年产值50亿元及以上、100亿元以下且增长5%以上的企业,每户奖励100万元;年产值100亿元及以上、200亿元以下且增长5%以上的企业,每户奖励300万元;年产值200亿元及以上且增长5%以上的企业,每户奖励500万元。 2 税收重大贡献奖。 年入库税收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且增长5%以上的企业,每户奖励100万元;年入库税收1亿元及以上、2亿元以下且增长5%以上的企业,每户奖励200万元;年入库税收2亿元及以上且增长5%以上的企业,每户奖励300万元。 以上两项不叠加,企业当年只享受其中一项奖励。 (二)成长进步奖 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产值增速超过全区平均增速的,产值1亿元及以上、5亿元以下的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产值5亿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的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产值10亿元及以上、20亿元以下的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产值20亿元及以上、50亿元以下的企业,每户奖励30万元。企业年产值增速超过全区平均增速1倍以上,奖励资金增加50%。 以上(一)(二)奖项获奖企业增加值率若低于上年,则按80%计算最终奖励资金 (三)新上规模企业奖 1 根据江津府办〔2016〕110号文件,在给予新入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的基础上,当年产值1亿元及以上、5亿元以下的企业,补助增加5万元;产值5亿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的企业,补助增加15万元;产值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补助增加25万元。 (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奖励 1 每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产值2000万元奖励2万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入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第(三)条奖励额度的基础上加倍。 (五)规下企业培育 1 新入库且正常经营一年、年产值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 2 年产值5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给予代账服务补贴。 (六)企业发展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扶持 1 按照江津府办发〔2015〕14号《关于印发江津区小微企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发展良好的经认定的市级、区级楼宇产业园、小企业创业基地给予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补助,对入驻市级重点楼宇的企业给予租金和水电气补助,对认定的服务机构在改造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能力、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等方面给予补助。 以上(一)(二)(三)(四)(五)项奖励部分的50%-100%可由企业自行安排用于奖励经营管理班子和相关人员。 四、实施“江津智造”品牌计划 (十五)开展“江津智造”整体品牌营销宣传 1 在各工业园对外宣传的基础上,统一以“江津智造”品牌对外整体营销宣传,利用电视台、网络、路牌、展会和新媒体等全方位宣传展示江津工业整体形象,提升江津工业品牌。 (十六)鼓励企业创建和提升品牌 1 新获中国质量奖,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新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获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获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提名奖,一次性奖励50万元;设立江津质量奖,新获奖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牵头或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一次性奖励50万元;牵头或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获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创重庆名牌产品,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创重庆知名产品,一次性奖励5万元。 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获得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创重庆市著名商标,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获江津知名商标,一次性奖励1万元。 (十七)大力弘扬“工匠精神” 1 开展“江津工匠”评选活动,评选企业优秀技术工人予以鼓励,形成工业质量品牌建设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服务,优化环境 (十八)设立“企业无小事”服务专线 1 (十九)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1 每年综合评价出30家左右的重点工业企业和30家左右重点成长型企业,由区领导联系,帮助解决在生产经营、项目审批、要素保障等方面的具体问题。重点工业企业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可以直接向区联系领导报告,由区联系领导召开现场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集中听取的问题和建议,分类分级交由相关单位限时办理。 (二十)深化“放管服”改革 1 解放思想,转变意识,对“放”的事项要除负面清单外全面放开,处理好“管服”关系,服务前移,管服并重,新的规定实施过程中,部门要加强与企业沟通、指导和服务,使企业有所适从。 六、其他 01 涉及工业招商引资政策按江津委发〔2017〕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涉及工业创新驱动政策按江津府发〔2017〕1号《江津区科技创新激励扶持办法(试行)》执行。 02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详细了解《江津工业品牌发展激励扶持办法(试行)》 《江津日报》总编辑 叶文青 值班副总编 袁孝椿 责任编辑 赵爱然 推荐阅读 ▶在江津农村有房的人请注意,这项政策将彻底改变你的未来 ▶永兴有个饶家寨,传奇寨门见证古寨悠悠岁月 ▶缴水费再也不用出门,快来看看怎么做到的 阅读原文 阅读原文 最高奖励100万元!两江新区2019年度品牌发展奖励补助开始申报啦 今天(23日)上游新闻、缓慢、重庆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