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伪造厂名厂址,4.4吨假冒复混肥被没收,厂家罚款2.8万!_生产 7月29日,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 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4月23日,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寿县双桥镇沃龙农化厂进行执法检查,4月28日对当事人涉嫌生产假冒复混肥料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厂以生产的假冒复混肥料共10.44吨,已销售6吨,4.44吨被本局扣押,肥料售价为1480元,生产成本为1380元,违法所得1044元。 寿县双桥镇沃龙农化厂生产的假冒复混肥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生产的肥料产品标注的厂名、厂址为伪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属于伪造厂名、厂址行为。生产的肥料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为他人所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规定,属于冒用他人生产许可证号行为。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合并处罚如下: 2.没收违法产品4.44吨; 3.没收违法所得1044元; 4.没收印有“复混肥料”字样的包装袋190条。 如何辨别复混肥优劣 如何辨别复混肥优劣 看:先看肥料是否双层包装,再看外包装袋上是否标明商标、生产许可证号码、农业使用登记证号码、标准代号、养分总含量、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最后看内包装袋内是否放有产品合格证,若上述标识不全,有可能是伪劣产品。 摸:国家标准规定三元素低浓度复混肥料的水分含量应小于或等于5%,如果超过这个指标,抓在手中会感觉粘手,并可以捏成饼状。 烧:取少量复混肥置于铁皮上,放在明火中烧灼,有氨臭味说明含有氮,出现黄色火焰说明含有钾。 闻:复混肥料一般来说无异味(有机无机复混肥除外),如果有异味,是由于基础原料氮肥主要用农用碳铵,或是基础原料磷肥中含有毒物质三氯乙醛。三氯乙醛进入农田后轻则引起烧苗,重则使农作物绝收,而且毒性残留期长,影响下季作物生长。因此,农民朋友最好不要买有异味的复混肥。 溶:优质复混肥水溶性较好,浸泡在水中绝大部分能溶解,即使有少量沉淀物,也较细小。而劣质复混肥难溶于水,残渣粗糙而坚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