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有哪些 作者:王国华律师 此文摘自王国华律师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须知》 一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有哪些 依据我国专利法有关规定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主要有: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二、 假冒专利的行为有哪些 在2008年以前的专利法中存在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的区别,新的专利法将二者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后统一了起来,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构成假冒专利: (一) 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 销售第(一) 项所述产品; (三) 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四) 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五) 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对于假冒转来的,除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外,还需要根据情节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在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这样规定既考虑到发明专利的技术含量要稍高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有必要保护的期限稍长一些,也考虑到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的审批时间较长,一般为3到4年,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从申请到授权时间不超过1年,如果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仅为10年,相比较而言,也显得有些太短,不能起到充分保护的作用。 上述专利的保护期限的计算起始时间均为自申请日之日开始计算。 四、 对专利权实施保全的注意事项 专利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利,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需要对专利权实施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作出专利权保全的裁定后,将进行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专利局指定的接收部门在裁定上载明要求专利局协助执行的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财产保全期限等内容,并提供人民法院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收件人姓名。 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专利申请(或专利) 处于有效期内。 专利局有关部门应当协助执行,对有关专利权进行财产保全。 五、 进行专利维权的主体有哪些 专利维权一般发生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即与本案具有利害关系,与专利权有利害关系的人或单位,一般包括专利权人本人和专利实施被许可人,司法实践中,专利权人和专利权独占许可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权排他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普通许可人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