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商标侵权-家具商标签怎么去除

提问时间:2020-07-16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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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7-16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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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商标当心侵权

近日,有媒体报道,图片分享网站Instagram上一个名为“热量商标”的用户分享了很多图片,把常见食物和饮料的商标替换成食物的热量值,比如,该用户将麦当劳薯条纸盒上的“M”换成了“515”,意味着一盒薯条所含热量为515卡路里;在达美乐比萨盒正面标上“1680”;在一罐红牛饮料包装盒上标注“110”等。这种在食物上标注热量的方式简单明了,受到了粉丝的热捧,不到一周时间,该用户就拥有了上万名粉丝。

显然,这是一种非常有趣的创意。那么,如果有经营者从中受到启发,也将自己经营商品上的商标去掉,然后贴上热量值进行销售,(天津商标注册流程)这种营销方式是否可行?小卓认为,答案是否定的,这种营销方式创意虽好,却可能涉嫌侵犯他人商标权,因为该行为可能构成“隐性反向假冒”。

典型的反向假冒是指假冒者将他人带有注册商标的商品买来后,去除原来的注册商标,并换上假冒者自己的商标,再将商品投向市场的行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未经商标权利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即反向假冒),构成商标侵权。反向假冒在我国的最早实践源于“枫叶”商标案,如今已经在理论和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那么,如果只是去除他人商标,但是并未贴上自己的商标,然后又将商品投向市场的行为,如何定性呢?小卓认为,在理论上,这种行为被称为“隐性反向假冒”行为。那么,既然没有张冠李戴,为何这种行为还会涉嫌商标侵权呢?

由此可见,将自己经营商品上的商标去除,然后贴上热量值进行销售,同样会损害商标的功能而构成侵权。对于经销商来说,其一不小心就可能踏入侵权“禁区”;但对于普通的消费者而言,如果是出于娱乐等目的,并没有将大量去除商标后的商品重新推入市场,就不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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