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广场舞”,诉了淘宝和百度|二审判决书 知产库 5月8日 深圳广场舞公司享有第25类服装、鞋、帽等商品上的“广场舞”注册商标专用权,百度搜索有“广场舞服装”的关键词推广的服装商品链接,链接到淘宝网,于是广场舞起诉了淘宝和百度 法院认为: 淘宝公司使用广场舞一词仅是为描述服装商品特点而使用,属于商标的描述性使用,不构成对涉案商标的商标性使用,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且在案证据无法证明淘宝公司在使用广场舞一词时具有主观恶意。百度公司亦不存在帮助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