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天猫店铺要求有35类商标,没有怎么办,是必须要吗?_类别 开天猫店铺要求有35类商标,没有怎么办,是必须要吗? 天猫在9月份发布新规,其中对入驻店铺商标有所规定,一时之间,“没有35类商标,不能开设天猫旗舰店”的消息漫天飞。那么真相是否如此呢?大掌柜认为,这样的论断未免以偏概全了。 其实,我们仔细分析一下不难发现,这次规定适用于卖场型的旗舰店,而不是所有的旗舰店,并且新规对卖场型旗舰店进行了解释——指以服务类型商标开设且经营多个品牌的旗舰店。 举例:卖场有不少其它品牌的旗舰店,比如:创维电视旗舰店、华为手机旗舰店、美的旗舰店、格力旗舰店……这种叫卖场型旗舰店。 还有,新规并没说所有卖场型旗舰店都要第3503类的商标,只是对服务类型品牌作了规定——开设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的第35类服务类型商标,需包含3503类似群。 那么,第35类商标究竟包括哪些内容?为什么入驻天猫旗舰店必须要有第35类商标呢?下面就让我们了解一下第35类商标。 商标共有45个大类,每一个大类下又有多个小类,分别指定不同产品或服务,第35类商标下的服务主要包括广告、工商管理辅助业、替他人推销等。这是一个容易忽略却又极其重要的服务类别,具体包括以下群组: 【3501】广告 【3502】工商管理辅助业 【3503】替他人推销 【3504】人事管理辅助业 【3505】商业企业迁移 【3506】办公事务 【3507】财会 【3508】单一服务 【3509】药品、医疗用品或批发服务 凡业务范围涉及到以上群组的企业,如互联网企业、电商企业等,都需要注册第35类商标。 35类商标常被称为万能商标,也有人说这枚商标根本没那么重要,让许多商标小白云里雾里,其实只要看好这几点,就不那么复杂啦。 互联网企业 电商平台 像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其业务核心属于第35类,这个类别对电商平台是重要类别,否则将会存在侵权或被侵权风险,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品牌负面影响。 替他人推销替 他人推销是指为他人将各种商品(运输除外)归类,以便顾客看到和购买;这种服务可由零售、批发商店通过邮购目录和电子媒介,例如通过网站或电视购物节目提供。 加盟连锁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