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首批新设立的13个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 11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首批新设立的13个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全面启动运行。包括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工商局,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济宁市工商局,河南省洛阳市工商局,湖北省工商局,湖南省长沙市、怀化市工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在内的13个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即日起开始办理有关商标注册申请业务。这一举措为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业务提供了便利。 9月1日起《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开始施行后,截至月23日,工商总局商标局共收到9个省(自治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的申请,请求在31个省、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按照便利化原则,兼顾区域分布、商标申请量等因素,9月28日,商标局经研究同意第一批13个单位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受理窗口负责指定区域内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规费收缴,并接收、审核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确定申请日。受理窗口同时还代发商标注册证,提供查询和咨询等服务工作。 设立地方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是工商总局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业务。目前,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有三种方式选择,一是到所在地商标受理处(受理窗口)办理;二是到工商总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三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下一步,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部署,2017年,申请人还可通过互联网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业务。 为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方便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批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工商局,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济宁市工商局,河南省洛阳市工商局,湖北省工商局,湖南省长沙市、怀化市工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共13个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受理窗口,2016年11月1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工作。现将商标受理窗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 二、南京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1号 三、苏州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89号 四、宁波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和济街69号1510室 五、济南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站前路9号 六、青岛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七、济宁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吴泰闸路75号 八、洛阳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232号 九、湖北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5号 十、长沙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568号1栋2楼 十一、怀化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湖南省怀化市经开区舞阳大道与龙泉湖路交汇处湖南怀化文化广告创意产业园区12栋 十二、广西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1号 十三、成都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 特此公告。 工商总局商标局 2016年10月31日 附:深圳商标代理窗口 办理地址:深圳民治街道白石龙村梅陇公馆b栋二层 联系电话:400-926-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