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选黑白商标,还是选彩色商标? 当客户注册彩色商标时,都会被建议再提交一份黑白的商标。 这是为什么呢? 一、难道彩色商标不能注册? 当然可以,但是是有条件的!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这里提到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是指自行改变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的图样,与注册商标图案不一致,如文字、图形、颜色及其搭配的变动。假如“耐克”只选用了红色,那么其他的颜色就能不能让使用了,这就妨碍它文化多样性的发展与传播。 二、那么关于黑白商标和彩色商标应该怎么选择呢? 1、目前中国实际操作中的情况是大多数申请黑白商标。 原因在于我们上面提到的法律规定,即商标的使用必须同注册完全一致,如果申请注册了彩色商标,在实际使用中必须采用与注册相同的颜色或颜色组合;而黑白商标则被视为不限定颜色。 因此,申请注册黑白商标,在实际使用中可以采用任意颜色,相比而言更为灵活。 2、以下是使用彩色商标的几个方面: A、产品特性需要:如涂料、彩色画笔等,使用彩色商标更能符合产品特性以及形成品牌效应。 B、已经在公众心中形成一定影响的标志或人物:颜色的结合已经成为了该标志或人物不可缺少的部分,假设未被注册的小黄人、蓝精灵等形象。 C、如果商标本身的设计过于简单,以黑白形式申请注册有可能会被驳回。以彩色形式申请可以增加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三、欧美最近实践趋势(2014年) 2014年4月,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Office for Harmonization in the Internal Market, 英文缩写"OHIM")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题为"关于黑白商标保护范围的共同实践做法的公报"的新闻公告。 根据本次我们谈的主题,我仅就其中的一点,即“商标的真实使用”和大家做一个沟通。 为达成上述共同实践做法,参与的各知识产权局就以下三个对于处理黑白商标而言十分重要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其中之一就是: 如果注册的商标是黑白/灰色而使用的是该商标的彩色版本(反之亦然),是否能够构成对商标的“真实使用”? 目前共同实践的做法是,只要满足下列各项要求,仅在颜色上做出变化并不会影响商标的显著特征: A、文字/图形要素重合,且上述要素是主要显著要素; B、色调对比度保持了一致; C、颜色或颜色组合自身并不具备显著特征; D、颜色不是商标整体显著性的主要影响因素。 对于是否构成真实使用这一问题,适用于黑白商标的判断原则也适用于灰色商标。 新共同实践做法似乎明确了,注册五年以上的黑白商标现在可能面临较大的商标被撤销风险,因为如果商标以颜色方式使用将不认定是该(黑白)商标的使用。 我国法条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也要在9个月内作出,有特殊情况可延长6个月,且一年内不予核准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 所以在注册商标的时候,是完全可以注册彩色商标的,只是黑白色的商标使用起来方便的多,所以大家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就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多加考虑,再做出选择。 我就想申请个商标,怎么这么难? 标志性的圆 2019-03-08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