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佑商标查询-和优衣库商标很像

提问时间:2020-07-31 17:02
共1个精选答案
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7-31 17:02
最佳答案

相关小视频

还记得当年的“优衣库”吗?现被起诉商标侵权

优衣库作为一家知名的服装品牌,几乎在各大商场都有店面,时尚、活力、有个性的年轻人,是优衣库的销售意向群体。其追求的个性与活力,在2015年的优衣库试衣间事件中发挥得淋漓尽致。一时间“优衣库”这三个字植入了各个群体的耳中强势地“被广告”了一波,小编在这儿就不细说了,不懂请找度娘。

今天要跟您探讨的是正经的事——关于优衣库被诉商标侵权二审,法院判定优衣库未造成商标侵权

知识产权在工作、生活中的影响不容小觑,如何引导商标权利人诚信维权成为民事诉讼中的焦点问题。据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广州市指南针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指南针)、广州中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中唯)起诉优衣库的在华经销商迅销(中国)商贸有限公司(下称迅销)、迅销(中国)商贸有限公司广州百信广场店(下称百信广场店)侵犯商标权纠纷上诉案作出二审判决,判令维持一审判决,迅销公司和迅销公司百信广场店未侵犯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

服装标识成纠纷热点

指南针和中唯认为,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标准,将迅销公司、迅销公司百信广场店的被诉标识与诉争商标进行比对,没有明显的差异,容易误导公众,两者构成相同。此外,被诉标识使用在衣服等相关产品上,与诉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相同,涉嫌构成商标侵权。

据此,指南针公司和中唯公司将迅销公司、迅销公司百信广场店起诉至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下称白云区法院)。白云区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诉标识未构成对诉争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指南针公司、中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优衣库未造成商标侵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标识与诉争商标既不相同,也不近似。被诉标识由左右两部分组成,右半部分由“ULTRA、LIGHT、DOWN”三个英文单词竖排排列组成,三个英文单词均有明确的读音和字义,被诉标识与诉争商标在音、形、义上均存在一定差异性。

其次,从商标使用情况看,指南针、中唯就该案起诉时距诉争商标核准注册尚不足一年,亦未提交诉争商标知名度相关的证据材料。而迅销公司、迅销公司百信广场店在同类商品上使用被诉标识的同时,“UNIQLO”系列商标经过长期经营使用已被市场所认可,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显著性。

通过长期使用使得被诉标识获得了较强的显著性和市场美誉度,不会导致市场混淆,不会误导消费者。主观上也难以认定其具有攀附诉争商标实施“搭便车”行为的不正当意图。

因此,二审判定指南针公司、中唯公司的上诉理由不成立,迅销公司、迅销公司百信广场店未构成侵权。

商标注册需趁早,商标经营使用需注重。商标是企业打造品牌的重要武器,企业想要打造品牌,首先要拥有注册商标,如果没有商标注册经验,小编建议您找一家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成功注册商标后,还要注重商标的经营使用问题,以免商标被侵权。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