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顶五商标侵权-河北养元食品有限公司商标

提问时间:2020-07-31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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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六个核桃商标惹祸?养元饮品遭遇“维权”翻车_公司

由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已于6月15日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1000元。而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此案或许与养元饮品此前围绕“六个核桃”等立体商标的“侵权”案件有关。

植物蛋白饮料这几年非常火

最火的当属河北养元的六个核桃

用势不可挡来形容养元的发展

一点也不为过

但最近养元饮品却“出事”了

在商标维权路上二审败诉

判决后又拒绝履行被列为

被执行人

这妥妥的一出维权“翻车”记啊

由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已于6月15日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1000元。而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此案或许与养元饮品此前围绕“六个核桃”等立体商标的“侵权”案件有关。

商标维权,一审判决获胜

据悉,2018年5月7日,养元公司委托的公证员以消费者的身份来到位于赣州市潭口镇105国道旁的佳佳好超市,购买了一箱“高钙核桃”,并对该商铺的内外现状、所购物品进行拍照,将所购的物品进行封存。

随后不久,养元公司开始起诉佳佳好副食店,并要求佳佳好副食店立即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使用养元公司商品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6955元。

一审法院随即判决佳佳好副食店立即停止销售相关侵权产品。不过考虑养元公司产品的知名度、佳佳好副食店的侵权情节、经营规模及养元公司维权支出等因素的基础上,仅要求佳佳好超市赔偿合理费用5000元。

意外发生 二审反败诉

案件进行至此,或许与诸多消费品牌的商标维权操作别无二致,但意外却在二审发生了!

最终二审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的民事判决,驳回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243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0元,均由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但从宣判至今,养元饮品似乎仍未对当中的部分判决履行。所以这才成了今日的“被执行人”。

或许,在每个行业的领头企业看来,自己的品牌商标独具特色,众人皆知。但即便如此,在主动出击那些疑似商标侵权产品之时,也需评估败诉风险与行业正常的竞争空间,以免“自找麻烦”。

而对于商标、商品包装装潢等商业标识类知识产权,要结合保护范围的区分性和弹力性,既使商业标识之间保持足够的距离,也使得社会公众能够在权利范围以外自由借鉴和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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