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虾有关的商标图案-和虾有关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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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盱眙龙虾引发的商标官司

一只盱眙龙虾引发的商标官司

薛庆元 中华商标杂志

2017-07-15

这几张图大家应该都不陌生:

以上都是赤裸裸的傍名牌,但下面这个例子也是傍名牌、商标侵权吗?看完也许会刷新认知哟!

前段时间,南京市江宁区就有一家餐馆,因其门头上标注的“正宗盱眙龙虾”六个字,被“盱眙龙虾”证明商标持有人江苏盱眙龙虾协会告上了法庭。(盱xū 眙yí)

但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认为,该餐馆属于正当使用地名,不构成商标侵权。

花式蒙圈,欢迎补充

“正宗盱眙龙虾”有没有侵权?

原告观点

“盱眙龙虾”是江苏盱眙的地理标志产品。涉案店铺提供的餐饮服务包括了小龙虾的制作、销售,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类似,该店铺门头、店内装潢及名片上突出使用了“盱眙龙虾”的字样,构成了对原告涉案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被告经营者刘女士

思考:地理标志的使用边界。他人可不可以使用这些商标?

法院:正当使用地名不侵权

商标差异较大

一审中,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认为,涉案证明商标为圆形,由“盱眙龙虾”文字、拼音及龙虾图案三部分组成,文字和拼音环绕于龙虾图案外圈:

而被告经营的餐馆使用于门头、店内及名片上的标识为“正宗盱眙龙虾”字样,仅有“盱眙龙虾”四个字与证明商标外圈中的“盱眙龙虾”文字相同,但字体不同;从整体来看,二者差异较大,不易造成混淆。

法院根据《商标法》第三条规定,驳回了原告盱眙龙虾协会的上诉请求。

货源地确为盱眙

一审判决后,盱眙龙虾协会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过程中,餐馆经营者刘女士向法院提交了一份银行流水。经二审主审法官柯胥宁前往盱眙县实地调查相关情况,确认了被告人刘女士卖的龙虾是从盱眙马坝镇的龙虾养殖户周先生处进货。

相关法律

《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在宣传中使用的“正宗盱眙龙虾”属于对地名的正当使用,不构成对“盱眙龙虾”证明商标的侵权。

日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盱眙龙虾协会的上诉,维持原判。

你觉得“正宗盱眙龙虾”该不该用呢?

思考:禁用权范围外禁用不合理

“本案中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不少人对商标持有人的权利存在认识误区。”

本案审判长张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商标的使用权和专用权都是有范围的,即便是商标持有人,也不能排除他人正当使用的权利。

“现在有些商标‘傍名牌’,不仅侵犯了商标专用权人的权利,还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这类不正当性明显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但对禁用权范围外还是应该有容忍度,对其他经营户有条件许可,允许其正当使用。”张斌说。

盱眙龙虾协会:没有进入监管体系的龙虾,无法保证其品质

近日,盱眙龙虾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这次判决该协会败诉,但他们认为,即使最终确认经营户卖的就是盱眙养殖的龙虾,其品质也不一定能达到协会所规定的要求。

我们的养殖基地,全部通过了无公害基地的验收,也决定了在我们协会监管体系下出品的盱眙龙虾的品质;而其他没有进入监管体系的龙虾,无法保证其品质。

实际上,我们盱眙龙虾协会每年都会投入相当大的精力在打假上。这不仅仅是为了维护我们的品牌形象,保护好盱眙龙虾这块金字招牌,更是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吃小龙虾你会认商标吗?

作者/薛庆元 朱静怡

编辑/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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